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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取缔违规私人会所 将公共资源还之于民

2014年01月03日 14:04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公园内的私人会所一律要取缔,公务接待不得安排在私人会所,党员干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昨日,市纪委下发有关通知,就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提出了纪律要求。

  通知规定,在全市范围内的公园、历史建筑等公共资源内,一律不准建设和改造成面向特定人群服务的私人会所;已经开设的,必须坚决予以取缔,真正将公共资源还之于民、用之于民。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公务接待等公务活动,不得安排到私人会所进行;凡在私人会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得用公款报销、转嫁摊派等。党员干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一律不准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根据通知要求,园林、文化等部门将针对管辖范围内的私人会所进行清理、整顿;工商、税务等部门也将于近期对全市范围内的私人会所开展执法检查,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加强监督执纪,开展明察暗访,对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通报曝光。(记者 李静 通讯员 甘艳)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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