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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为女儿结婚要收房 房客称合约未到期不肯搬

2014年02月20日 08:46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昨天下午4点多,在南京鼓楼区幕府东路一家房产中介里,一位市民方女士报警,称原本是自己的房子,现在连进去看房都很困难。

  民警接报警后赶到现场,先陪方女士来到她位于云谷山庄出租的这套房子前,但多次敲门,都没有人应答。民警又和方女士来到附近的一家房产中介公司。该房产中介负责人告诉民警,这次纠纷中,主要是由于房东方女士违约。原来,方女士委托中介出租房子,合同签到今年7月份才到期,但因为方女士的女儿9月份要结婚,她要提前收回房子,装修后用于结婚。但多次与房客沟通,自己也愿意承担1200元的违约损失费,但房客一直不愿搬走。

  方女士称,自己早就跟房产中介说了,还提前了两个月让中介帮房客找房,但中介一直没给她准信。无奈之下她只有自己找房客,但对方避而不见。而房产中介也是一肚子苦水,这名负责人称,他们和现在的房客也商量了,也做通了房客工作,但房客一时也找不到房子,暂时搬不走,他们也没办法。

  民警在现场调解半天,双方也没有达成共识。对于房东来说,她也很后悔。她称,当时给房产中介出租房子,也没仔细看合同,没想到签到了今年的7月,就这么签了后,没想到女儿要结婚要房子,现在自己要收回房子却非常难。

  民警只能提醒市民,在计划出租房子时,一定要注意与自己的计划合拍,以免因为租期问题,而闹出纠纷。(记者 梅建明 报料人 蒋先生)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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