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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再次取消和下放113项行政审批项目

2014年02月20日 13:42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省政府昨日发布《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我省将再取消和下放113项行政审批项目。

  省政府此次取消和下放的113项行政审批项目中,取消的占66项,下放管理层级的占46项,另有1项拟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是依据有关地方性法规设立的,省政府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

  据悉,此次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有教育、科技、文化专项经费审批;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等66项。市级新建廉租房项目初步设计及实施方案(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审批和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商品房预售许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拍摄许可、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定等46项下放管理层级。

  同时,省国税局、西安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陕西证监局等4个中央驻陕单位取消和下放了29项行政审批项目。

  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加强后续监管,切实做到放管结合。继续坚定不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直接管理,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013年12月12日,省政府取消和下放44项行政审批事项。重点涉及减少投资项目、生产经营活动、行政事业性收费、资质资格许可等四方面。力争到2015年,使陕西省的行政审批事项在当时的基础上减少三分之一以上,使陕西省成为审批事项少、审批效率高、收费标准低、服务质量优的省份之一。(记者 魏鑫)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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