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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宠物便溺后拒不清理将面临罚款

2014年03月03日 15:14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公园遛狗现象大家已司空见惯,这些宠物狗随地大小便污染环境不说,还容易伤到人。3月1日,记者在钦州进喜园、滨江南路钦江边等地就看到,草皮上有不少狗的排泄物,无人清理。不过,今后宠物便溺后拒不清除的,狗主人就要面临罚款了。据了解,本月1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开始施行,犬、猫等宠物在公共场所便溺后饲养人拒不清除的,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休闲广场随处可见狗粪便

  3月1日正值周末,在滨江南路钦江边绿地上,不少市民正在散步、赏花,其乐融融,突然,现场一位小朋友脱口说道,“这好多屎……”随后飞快跑了起来。

  记者看到,小朋友所在的绿地上,果然有好多狗的排泄物。沿着江边绿地继续行走,记者发现,多处草皮上均能看到有狗的排泄物,这些排泄物基本被烘干了,有的颜色呈白色,和优美的环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不远处一绿地上,记者看到,两名绿化工人正在清除杂草。“这里是不是经常有人遛狗,怎么这么多狗的粪便。”记者询问绿化工人,当中的一名绿化工人高记者,早上有不少人前来遛狗,每天能扫出很多狗的粪便,“干了才敢扫,湿的粘扫把,很麻烦。”该绿化工人说道。

  随后,记者走访了我市各大休闲娱乐广场均发现狗的排泄物,环境卫生问题让人担忧。

  广场上禁止遛狗告示被忽视

  当天下午5时许,记者又在钦州湾广场看到,一名年轻男子正在广场上遛狗。该犬只体型较小,目测跟兔子差不多大,由于犬只娇小看起来十分可爱,引来不少路人目光。

  据记者了解,在市区的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相关部门立有告示牌,提醒市民不要把狗携带入内。如在滨江南路钦江边绿地入口处,这里就贴有一个温馨提示,上面印有“严禁带狗入内”等字样,提醒市民不要在此遛狗,否则后果自负。然而记者采访发现,不少市民对于类似均置之不理,广场遛狗现象十分频繁。

  宠物便溺后拒不清除将被罚款

  据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犬、猫等宠物在公共场所便溺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饲养人及时清除;拒不清除的,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值得大家注意的是,该《办法》规定,公民饲养犬、猫等宠物的,应当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做好宠物的疫病防控,防止宠物伤害他人、影响他人生活、污染公共环境。携带犬、猫等宠物外出的,应当及时清除宠物粪便,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携带犬、猫等宠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二)携带犬、猫等宠物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的室外公共场所。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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