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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老旧住宅电梯今年将接受更严格“体检”

2014年03月05日 09:58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高楼电梯肚量小,救命担架难进入》《小区电梯频“带病”,怀孕女子不敢乘坐请假在家》《小区电梯连续两天困住乘客,幸无人员伤亡》,“电梯惊魂”案屡屡上演,简单搜索关键词“兰州晚报+电梯”时,这些只是数百条新闻中的最近几条。电梯安全总在“发病”时才被关注,电梯日常体检到底有没有健康底线?3月4日,记者从市安委办制定的《兰州市2014年电梯安全工作安排》中获悉,今年将加大老旧住宅电梯大修改造更新力度,严格执行电梯安全评价标准,让电梯安全评价的“体检报告”成为电梯大修、改造或更新的重要依据,成为预防和控制电梯安全事故的有效手段。

  记者了解到,市质监局已联系省特检院制定了《在用电梯安全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建立健全了老旧住宅电梯大修改造更新标准体系。电梯使用管理者建立电梯大修改造更新制度,通过电梯安全评价及时更新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零部件,更换无法使用或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电梯。根据标准,使用单位在电梯发生下列情况时须及时“体检评价”并准备“电梯下岗”:1、对使用年限达到或超过10年的在用电梯;2、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电梯;3、故障率≥3次/月的电梯;4、在一年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接到故障实名举报达到3次以上的电梯;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规范认为需要评价的电梯;6、使用单位认为需要评价的电梯。

  电梯维保单位要对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必须做到“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能及时予以排除”、“每半年至少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型的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每部电梯都要建立维保记录,档案至少保存4年”等7条“纪律”。在电梯安全的日常监管中,今年也将实行电梯管理区域网格化,实行定点、定人、定责管理。县(区)质监部门做好电梯隐患排查治理,保证年内对所辖电梯使用单位至少进行一次排查治理,对重点区域和重大隐患的电梯进行跟踪治理;乡镇街道安全监管人员负责电梯的随查随访工作;检验机构对检验检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严重事故隐患要及时汇报并督促整改。(记者赵文瑞)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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