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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城管立法有需要 新设部门没必要

2014年03月07日 13:42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城管暴力执法事件近年来时有发生,城管执法何去何从成为今年全国“两会”的一个热门话题。昨日,记者从全国政协委员、广州市政协主席苏志佳了解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他与深圳市政协主席联名提交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提案,意图促进规范城管执法立法。对此,广州城管委主任危伟汉称,广州要树立大城管理念和共同治理理念,将城管部门职能观转变为政府职能观。

  建议 国务院层面明确谁管

  苏志佳说,中国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开放和发展,城市建设和管理涌现出很多新问题、新情况。特别在特大城市中,“城管”肩挑一座城市的绝大部分执法任务,原有的适用于“城管”的制度规范已经不能很好地解决实际问题。当下,许多学者针对城管执法的种种诟病,无不指向急需出台一部规范城管的法律。

  “我们在提案中建议,如果无法马上出台针对城管执法的法律,那么应该遵循先易后难的步骤,国务院可以考虑先出台一部规章或者条例法规,进行规范和解决实际问题,待规章成熟后再进行立法。”苏志佳说。

  苏志佳说,他建议针对城管执法的章程要包括城管的执法地位、法律地位、城管工作范围、手段、职责等规范性内容,“目前全国各地的城管工作各自为政,甚至在两个邻近的城市里,城管执法的范围也不尽相同”。

  除了从顶层制度对城管执法进行立法外,苏志佳还建议,当务之急国务院应该指定相应部门来归口管理城管执法,“现在城市管理的职能分散在好几个部门里,没有统一管理,有的地方将城管归建委管理,建委到了国务院层面对应的是住建部,但是住建部主管的是房屋,所以指定同一个部门管理城管是很有必要的”。

  苏志佳称,不赞成专门为城管执法设立新部门,但是国务院层面明确谁来管城管执法。

  专家观点 设立“国家城市管理总局”

  记者了解到,除了苏志佳向全国政协提交规范城管执法立法提案外,日前国家住建部专家、扬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毅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草案)》(简称“草案”),作为立法议案通过全国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提交。其中,关于设立国家城市管理总局的提法引起了广泛热议。

  王毅起草的草案中提出,“国务院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城市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管理工作”。

  对此,王毅解释,现在制定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不需要增设新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考虑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基础上加挂(国家城市管理总局)的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做法来解决国家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问题。

  不过,王毅也表示,机构设置并非这部法律草案的唯一内容。草案的主要内容是对城市管理的主体、城市管理的范围、城市管理的体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公正文明执法和违反城市管理法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出了规定。

  为什么草案要涉及这些方面的内容呢?在王毅看来,当前城管执法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没有法律的确认,其执法主体的合法性受到社会各界的质疑;城管执法机构的执法权力来源不合法,其执法权力被称为是“借权执法”。同时,城管执法体制十分混乱。现在城管有跨行业执法的独立制、联体制、从属制、建设系统内的独立制、大部制等多种执法体制并存。“这种混乱的执法体制导致城管权责交叉、多头执法、暴力执法、执法扰民的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影响公正文明执法。”

  王毅还认为,目前各地城管执法的范围和内容极不统一,各地方政府随意确定本地区城管执法部门的执法内容和范围,形成“城市管理是个筐,别的部门不管的都往里装”的奇怪现象,甚至有的城管执法部门的执法权达到700多项内容,这些无限扩大的城管执法内容,进一步加重了城管执法部门与市民之间的社会矛盾,造成了暴力执法与暴力抗法现象频繁发生,例如:广州城市管理执法中的暴力抗法现象就比较严重,平均每年发生几百起,这些严重影响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稳定。

  城管回应 广州应探索“大城管理念”

  广州市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城管委主任、城管执法局局长危伟汉告诉记者,他认同苏志佳的提案建议和王毅的草案观点。他也指出,现在国家没有立法,各地城市管理、执法边界不清晰,“你干你的,他干他的”。

  为此,危伟汉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城管执法专门立法,以破解城管执法的法律地位、队伍称谓、管理体制、执法区域问题,以及职能定位、执法手段、协调配合等问题,明确城管执法队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允许佩戴必要的防护器械等内容。

  在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方面,危伟汉建议,建立从中央到地方完整的城管执法体系,把城管执法体制从较低层面延伸到较高层面,在中央和省级明确了城管执法的领导机关,确定了行业主管部门,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体制格局。

  “形成完善的城市管理模式”,危伟汉还表示,要树立大城管理念和共同治理理念,从“小城管”理念转变为“大城管”理念,从部门职能观转变为政府职能观,要有整体筹划、高位协调。

  数据

  广州城管编制缺口2000人

  调查显示,目前广州常住人口加上流动人口已超过1600多万人,行政区划也从380多平方公里扩大到7400多平方公里,城管执法职能在20多年间从7项增加到321项。如按人口的万分之三计算,全市城管执法人员编制应为5000多人,现在编制缺口差额近2000人。

  执法任务繁重与人手不足的矛盾其实折射出了更为深远的问题:管理任务过多推倒处于末梢位置的行政执法,令其难堪重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制度正面临着捉襟见肘的困境。 (记者/黄少宏 雷雨 马喜生)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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