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居民低保标准下月起上调 预计28万人受益
2014年03月21日 14:56 来源:天津日报 参与互动(0)
社会救助范围和标准双扩面
■ 城市特困救助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601元至900元调整为640元至960元,救助标准由每户每月180元调整为192元。
■ 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401元至600元调整为440元至660元,救助标准由每户每月120元调整为132元。
从下月起,本市将调整社会救助范围和标准,预计受益者将达28万人。
根据昨日本市下发的《关于调整社会救助范围和标准的通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调整为64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调整为440元。
特困救助范围和标准:城市特困救助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601元至900元调整为640元至960元,救助标准由每户每月180元调整为192元;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401元至600元调整为440元至660元,救助标准由每户每月120元调整为132元。
此外,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6540元调整为6960元。
为保障低收入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本市还调整了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联动机制补助范围,城市价补联动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900元调整为960元;农村价补联动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600元调整为660元。 (记者韩雯)
【编辑:刘彦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