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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快递2万名表代收弄丢 快递公司遭索赔

2014年03月25日 13:39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0)

  自己过生日,朋友送了一块价值2万余元的名表作为礼物。但东西寄出去,却迟迟没有收到。快递公司称对方小区保安已代为签收,但收件人却说实际上并没人签收过。最终,快递公司承认对寄件遗失负责,但因未保价,仅同意赔偿1000元。对此,寄件人列女士和收件人曾女士都不服,已委托律师将起诉该快递公司,并全额索赔。

  朋友送的2万元名表

  去哪儿了?

  收件人曾女士家住金堂县某小区。曾女士说,去年12月16日,在香港的一个朋友托人带过来一块价值2万元的香奈儿限量版的手表,“一个青梅竹马”的弟弟送给她作为28岁的生日礼物。因为当时曾女士不在成都,手表就先给了曾女士的好友列女士,让她转交给曾女士。

  当天,列女士回到彭州后,到该市申通速递服务部(下称申通服务部)寄出了手表,但并没有保价。因为是同城快递,按照正常时间,第二天就应该送到。然而,17日下午,曾女士仍未收到寄件。

  曾女士找到申通速递服务部,对方称,快件中午之前就送到小区了,是一个男性保安签收的,签的是曾女士的名字。然而,曾女士说,她所在的小区门卫只有一个五六十岁的阿姨,并没有男保安。而且,寄送手表的快递员她也很熟悉,事后该快递员让她看了快递公司留存的底单,上面没有任何人的签字。

  昨日,申通服务部的一名负责人告诉成都商报记者,由于曾女士的快件被人冒领,他们愿意承担快件遗失的责任。

  快递只愿赔一千

  不同意将起诉

  申通服务部称,因为曾女士的快件没有保价,按照合同约定,仅赔偿运费的3~5倍,这次运费是15元,也就是最多赔75元。但昨日,曾女士说,她已经收到申通服务部赔偿的1000元。对此,申通服务部称,这1000元是公司总部对于彭州分部的罚款,并未明确说明是否为赔偿款。

  对于该赔偿数额,曾女士无法接受,近日已委托律师,将起诉要求全额赔偿。昨日,曾女士的代理律师陈小虎称,不保价仅赔1000元属于快递公司单方制定的“格式条款”,应属无效,申通服务部应该赔偿曾女士的全部损失。(成都商报记者 孙兆云)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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