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 提高村级基层干部报酬
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切实提高全区村级基层干部报酬,目前,自治区财政安排的3.03 亿元专项资金已下达各地州市。今年全区村“ 两委”正职、村干部、曾任村党支部书记的农村“ 四老”人员等的基本报酬标准将提高200 元至800 元不等,涉及人数达6万人。
维护社会稳定,关键在于把各级党委建成坚强领导核心,把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经过近一年的调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日前提出了提高基层干部报酬补助标准的意见,并与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基层干部报酬补助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分别对提高村“两委”正职(包括国有农牧场村队)报酬、其他村干部(包括国有农牧场村队)报酬及农村“四老”人员中村党支部书记的生活补助明确了标准。目前,自治区共有1.07 万余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月人均基本报酬为1051元,从2 月1 日起,每人每月平均增加800 元,基本报酬标准将提高到1851元以上;全区共有4.82 万余名其他村干部,月人均基本报酬为837 元,从2月1 日起,每人每月平均增加300元,基本报酬标准将提高到1137 元以上;全区农村“ 四老”人员中有4189 名任村党支部书记10 年以下的,从2 月1 日起,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补助200 元;有5328 名任村党支部书记10 年至19 年的,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补助300 元;有2217 名任村党支部书记20 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补助400 元。(记者托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