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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拿高音炮对付“广场舞”真是个馊点子

2014年04月02日 10:34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泼粪、鸣枪、放藏獒……为了对抗广场舞,各地奇招频出。在多次交涉无果后,温州市区新国光商住广场的住户们下了血本。他们花26万元买来“高音炮”,和广场舞音乐同时播放,一些广场舞大妈实在受不了这种噪音,陆续打道回府。住户们说,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

  这样舍得下血本对抗跳广场舞大妈,可见周边居民对噪声扰民有多无奈,有多反感,可细一想,不对呀,你烦的是噪声,怎么自己又在制造噪声呢?就算你赶走了大妈们,那也属“自杀性袭击”啊!两败俱伤,可不是一个好的结果。

  国际社会早有统一认识,国与国之间有分歧有纷争的时候,对话总比对抗要好,相互指责、对骂、示威,不但无助于解决问题,而且还有可能将两国的人民拖入战争的深渊。现在,居民们和广场舞大妈们的“双边关系”如此紧张,双方也应参照国际共识,不搞装备竞赛,迅速结束对抗,重启对话窗口。凡是触及双边核心利益的问题,两方需要实现战略互信与利益协调,培养求同存异的能力,最终解除争端,达成共识,完善“双边关系”的制度基础。

  别觉得上面那段话特“外交辞令”,实际上理就是那个理儿。大妈们,你们得好好想一想你的权利边界问题,你爱跳舞,爱活动,谁也不能反对,可你们知不知道我们国家还有个《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里面明确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人们生活环境过大音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所以你们若还想做个守望法的好公民,就最好把音量调低一些,不要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

  买“高音炮”的住户们,你们同样应该好好学习一下《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你们在买高音炮,放高音炮时有没有想过,你们的做法,实际上也同样是违法行为,你们击退大妈们的同时,也侵犯了别的住户们的权益,所以,这样做,真的不好。忍受不了大妈们,我们可以依法对她们进行检举和控告,再不济,还可以让街道和社区出面调解一下,这么简单粗暴,有理也变无理了,何必呢?

  大妈们要跳舞,住户们要安静,这并不是一个绝对对立无法调和的矛盾。大妈们多站在住户的角度想想问题,需要休息和安静的人,应该大大多于你们舞蹈队的人,你们不能把自己的小幸福建立在多数人的痛苦之上,你们实在爱跳,音量可以放小一些,时间放短一些,还可以多走点路,到离楼院远一些的地方去跳。不要让太多人反感你们好不好?

  曾有媒体报道,在山东济南的一些社区,大妈们跳广场舞时用无线耳麦取代大喇叭,现场听不到任何音乐伴奏,既娱乐自己又不干扰他人,有效避免了不必要的冲突。住户们,你们能舍得花26万买“高音炮”,可不可以用这些钱买些耳机送给大妈们,让她们感动一把,结束与你们的对抗,化干戈为玉帛,获得个长治久安。

  总而言之吧,以噪制噪,以暴制暴,不管有没有效果,都是个馊到了家的馊点子。咱都是文明人,就该用文明一点的方式解决问题。哪怕是诉诸法律,也比这样“互射炮弹”强啊!(蔡宁祯)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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