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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治理非法营运“电摩” 陷入以罚代管恶性循环

2014年04月02日 15:38 来源:陕西日报 参与互动(0)

  从去年起,西安开始下决心治理在城市道路上非法营运的电动两轮车和三轮车,力争3年内将电动两轮车、三轮车清理在三环外。面对每天仍在不断增加,越来越庞大的非法营运电动车的群体,由于没有相关法律支撑和监管过程中的联动机制,西安历来开展的整治工作无不陷入扣了罚、罚了放、放了继续营运的恶性循环局面。不少市民认为,西安的电动车治理不应该仅仅是一场取缔行动,解决城市顽疾需要有效疏导与创新管理,还应充分考虑这些车辆营运群体的生计和出路。

  现状:电动三轮车、摩的泛滥成“灾”

  “现在三轮车越来越多,像泥鳅一样在大街小巷横冲直撞,随意停车,乱闯红灯,抢道穿行,扰乱了交通秩序,看着就让人生气。”在文艺南路一家商场上班的何女士以前没少坐过电动三轮车,看着这些逐渐开始“失控”的三轮车,何女士很是无奈:“现在很少坐了,打不上出租车时不得已坐一次也一路胆战心惊。”

  曾几何时,城市道路没有现在这么堵,电动三轮车、摩的是不少市民偶尔的出行工具。可如今,跑在西安大街小巷的电动三轮车、摩的已成为这个城市的“顽疾”之一。

  何女士的无奈也是目前西安城市道路通行的无奈。随着每天以数以百计的速度在增加、越来越庞大的电动三轮车、摩的涌上城市道路,给本来就拥堵的城市交通带来很大压力。这些营运电动车经常在大型商场、汽车站、火车站、十字路口等交通、人流密集区聚集拉客,伴之而来的是逆行、闯红灯、随意超车变道等扰乱交通秩序的行为,“失控”的电动三轮车、摩的泛滥成灾,已经成为正在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西安的一道尴尬的“城市风景”。

  整治:陷入以罚代管的恶性循环局面

  近两年,针对电动三轮车、摩的非法载客、扰乱交通秩序这一顽疾,西安开展了多次整治行动,先后处罚数万人次,行政拘留2千多人次,但成效不明显,参与营运的车辆数目始终有增无减,整治难度越来越大,民警明显感到力不从心。

  一位老交警告诉记者,由于人行道归城管执法部门管理,载客电动三轮车、摩的往往在人行道上等客拉人,交警无权管理,只有进入快车道后交警方可对其扣留处罚,而且非法营运属交通部门管辖,交警只能处罚其交通违法行为。对扣押的此类车辆,目前法律上没有依法没收财产的规定,只能靠公安交管部门扣了罚、罚了放,形成了恶性循环局面。

  商洛市山阳县的老柴就是交警部门扣了罚、罚了放、放了继续载客的电动三轮车主。2010年,来西安打工的老柴花3000元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安装上焊制的挡雨棚就开始拉客。两年来,老柴一共被查扣过4次,每次交完罚款,老柴心里都侥幸车子总算要了回来。“好坏每天还能赚个几十块钱,现在找工作这么难,要是不开三轮车连吃饭都没得吃。”说起自己的生活,老柴的神情黯然下来。

  出路:创新管理,充分考虑营运群体利益

  “失控”的营运三轮车、摩的凸显出城市交通管理的窘境,今年起,西安开始下决心治理在城市道路上营运的电动两轮车和三轮车,力争3年内清理在三环外。

  西安市交警部门表示:营运电动车整治是一个长远的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进行配合。此次整治工作除需要市、区城管部门的配合外,还应该将质监局和工商局列入,让他们从源头上将那些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两轮车和三轮车的厂商清理出市场。

  然而,面对这种局面,人们也开始重新审视这些以残疾人、下岗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居多的营运群体。

  不少市民接受采访时表示,整治规范营运电动车工作不仅仅是城市交通管理问题,也是民生问题。一方面,电动车的非法营运、无序发展,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加剧了交通拥挤,影响了市民正常的生活,人们希望相关部门加以整治规范,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另一方面,营运电动车主多为下岗职工、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小小的车是他们的谋生手段,若简单取缔,车主的生活就会失去保障,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营运电动车整治工作不能简单作为一个城市交通管理问题来对待,更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弱势群体的生计等问题,必须作为一个综合性的社会管理问题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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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年前,湖北省武汉市有各类三轮车3万多辆,穿行于大街小巷,被称为武汉三镇“一怪”。2003年,该市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分别给有证三轮和无证三轮车主发出两封有人情味的公开信;然后出台一揽子保障政策、安置措施,包括政府筹资1.4亿多元,对三轮车全部折价回收,对自觉交车者奖励1200元,发放过渡期生活补贴,对自谋职业者给予一次性补贴4000元……此前,武汉市将出租车的起步费和由起步费覆盖的里程数调低,增加短途公交车线路,让三轮车完全失去了价格优势,进而减少存在空间,仅用10天就取缔了无证三轮车,确保了三轮车退出市场“无震荡”。

  河北省衡水市2007年5月在取缔三轮车之前,召开了包括三轮车主参加的听证会,阐述了国家对营运车辆的相关政策,禁止三轮车非法载人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布了取缔市区客运三轮车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仅用两个多月时间就基本完成了三轮车的整治和取缔工作。 (记者 张英)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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