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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枪形打火机冒充警察 要挟足浴女发生关系

2014年04月02日 17: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无锡4月2日电 (孙权 苟连静)80后男子程某通过微信认识了足浴女小梅,为逞私欲,程某竟冒充警察连骗带吓与小梅发生关系,随后又拿走对方的苹果手机。2日,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恶性案件,程某犯招摇撞骗罪,被法院判有期徒刑7个月。

  据了解,程某是个有妇之夫,无业。平时,程某喜欢开着妻子买的私家车跑黑车生意,闲来无事时,程某就通过微信搜索附近的人找“朋友”,为此,其结识了在足浴店工作的小梅。

  几次聊天后,程某就打算邀请小梅“出来玩”,但小梅表示出来玩可以,但需要代价。于是,程某就承诺,可以给小梅500元人民币,在此情况下,小梅遂同意与程某会面。2013年12月初,程某与小梅相约见面,但小梅上车后,程某就冒充自己是警察,并以此要挟小梅发生关系。为使小梅相信自己编造的身份,程某还特地购买了一个手枪形状的打火机。

  在程某的威逼利诱下,小梅与其发生了关系。事后,程某以检查小梅手机是否有嫖客来电为由,将小梅的手机拿走,并交给其一张捡来的身份证,要小梅次日去某派出所拿回手机。信以为真的小梅按地址找过去时,结果发现这个门牌号根本不存在,无奈之下,小梅只得向警方报了警。警方接警后,通过排查,顺利将程某抓获。

  北塘法院审理后认为,程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假冒人民警察,对被害人进行招摇撞骗,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象和正常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应从重处罚。考虑到程某实施的威胁及要挟行为程度轻微,主要还是以欺骗的方式获取财物,符合招摇撞骗的构成要件,法院最终以招摇撞骗罪判处对程某定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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