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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女子墙上打洞安装窗户 物业劝不住强行断电

2014年04月09日 14:52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周女士在楼房外墙开出一个窗户 记者 王健 摄

  家住西影厂家属院18号楼的周女士,自从14年前搬进这套房子起,她一直觉得由于厨房过长,影响了北侧卧室的采光,整套房屋存在设计缺陷,为了弥补房屋采光和通风这一“瑕疵”,她在自家墙上凿开一个大洞,加开了一扇窗户。原本以为自己从此可以变得明亮通透起来,可邻居们和物业公司都不答应了,认为周女士的行为有损楼体安全,物业采取了停电措施,督促她整改。

  周女士家所住的18号楼1997年交房。收房时,周女士发现长条型的厨房将北侧卧室的窗户包围了,卧室的通风换气以及采光全都需要通过厨房才能实现。“这种房屋的设计存在缺陷,卧室的通光性特别差,基本全天见不到光,房子里阴森森的。”周女士说,当时她就向房屋的设计方提出诉求,希望能够给这间不见光的房子重新开一个窗,对方给周女士开具了一张证明,表示周女士的建议在技术上有一定的可行性,具体是否施工、如何施工需要由房屋的所有单位批准执行。

  拿着设计单位出具的证明,周女士在小区的物业公司进行了报备,但由于当时家里有病人需要照顾,一直没有进行“墙面开窗”的施工。直到去年,周女士请来工人动工,刚在墙面上破了个皮,就被物业工作人员勒令制止了。今年3月22日,周女士再次动工,在北侧卧室侧东墙上凿开了一个长1米宽0.9米的大洞,并且安装了窗框,“窗户再造工程”就此竣工了。周女士家的墙面上突然多出一个窗户,同楼的邻居就不淡定了,“这样随意在墙面上打个洞,太不安全了,会对整个楼体造成影响的,要是出了事谁负责?”不少邻居都跑到物业公司投诉。物业公司上门劝阻,却被周女士挡在了门外,无奈物业只能断了周女士家的电。

  “家里没了电,生活就变得一团乱,饭做不成,衣服没法洗。我还有个上五年级的女儿,每天孩子回来写作业我都得举着手电筒给她照亮。”周女士对物业限电的做法很不满意。物业要求周女士将房屋恢复原貌,周女士认为物业无理,但始终不愿出面跟物业正面沟通,双方就一直僵持着。

  小区物业公司主任赵麟说,周女士擅自凿洞开窗的墙面是承重墙,她的行为对整栋楼的安全造成了影响,虽然她有当初房屋设计单位出具的可以改动的证明,但时隔14年之久,房屋经历了沉降和损耗,是否还能经受这样的改动还没有得到科学论证,她擅自施工对自身以及邻居的住房安全带来了威胁。

  “我们已经请了陕西建筑科学研究院对房屋质量进行鉴定,专家出具的报告上称,当初房屋的设计和施工并没有问题,但周女士的行为确实降低了房屋墙体的整体性和连续性。如果发生地震,此处墙体容易出现问题,造成楼体损坏。”赵麟说,既然业主违规在先,物业多次口头劝阻她都不理,无奈之下只能采取限电措施,要求她停止对房屋安全进行威胁性施工。但对方始终没有整改,物业公司也很无奈,只能向街道办反映,请上级单位协调此事。

  律师说法

  墙上挖洞业主有错 强行断电物业违规

  陕西平镜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军说,按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未报批规划部门,擅自在承重墙上开窗的行为,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作为物业公司及存在利害关系的业主有权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告知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及时处理。物业公司本身是没有行政执法权的,私自对业主实施停水停电是违规行为,如果物业公司无法与业主沟通达成一致,进行司法诉讼的做法会比较妥当。

  (记者龚伟芳 实习生程妮妮)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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