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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两家企业因环境违法被限制信贷

2014年04月16日 09:42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辽宁25家企业因环境违法被限制信贷,沈阳两家企业上榜。昨日,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今年以来,省环保厅加大了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力度,采取突击检查、暗查暗访等多种执法形式,集中对火电、钢铁、水泥、石化、化工、玻璃等行业进行重点检查。此次省环保厅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中国银监会辽宁监管局对辽宁25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绿色信贷限制措施。这25家企业主要涉及玻璃、水泥、钢铁、热力、纺织等严重污染环境行业,大部分未履行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属于违法排污企业,有的是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和过剩产能。

  25家违法企业中,沈阳中南热力有限公司以及沈阳嘉禾宜事达(沈阳)化学有限公司上榜。其中前者企业于2012年建厂,位于蒲河新城,主要为闽南陶瓷城供暖,由于无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违法建设,擅自投入生产,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擅自闲置原因被勒令停产整治。后者企业于2006年建厂,位于新城子化工园区。因COD(化学需氧量)浓度超标3.7倍,造成长河污染被勒令停产治理。(记者 刘宏伟)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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