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安排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
2014年04月22日 14:35 来源:太原日报 参与互动(0)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市安委办决定,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时间为4月21日至6月10日,七个督查组将分赴基层开展工作,督查次数不少于2轮。督查内容重点有五项:一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覆盖情况,二是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三是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事故查处情况,四是知责履责活动开展情况,五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四个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情况。同时要督查领导班子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着力推进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各类人员知责履责情况;是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隐患登记是否齐全清楚,事故隐患是否及时上报,是否按期整改等。(记者 陈剑)
【编辑:刘彦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