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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全面启动城市内河内湖截污工作

2014年04月24日 14:55 来源:广西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4月22日从自治区有关部门获悉,为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改善江河湖泊水环境质量,我区全面启动城市内河内湖截污工作,从现在开始到明年上半年完成内河内湖截污工程。

  据介绍,由于我区各市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导致大量城市生活污水直排内河,因此我区城市内河水环境质量较差,河流在流入城市时一般为三类水,符合水环境质量要求,到达城市后和流出城市时,一般下降为四类和五类水,有的甚至为劣五类。城市人口越多,内河水质越差。

  为此我区制订了“十二五”后两年广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今明两年所有设区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部连通,完成内河内湖截污工程;南宁、柳州、桂林、北海4个重点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其余城市达到85%以上,污水处理水质全部达标排放;城市内河水质总体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消除劣V类水体。

  为达到上述目标,我区分4个阶段开展截污工作。第一阶段,今年4-5月,各设区市及县区查清建成区所有未经处理污水排污口数量、分布位置、排污情况,特别是进入城市内河、内湖及流经城市河流沿河排污口数量及分布情况,污水来源、水质达标情况等。第二阶段,今年4-6月,各设区市及县区制定建成区所有未经处理的外排污水口截污计划、具体实施方案,方案必须明确截污时间节点,实施责任单位、资金筹措办法等内容。第三阶段,7月1日-12月31日,各设区市级县区按照具体截污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每个月将进展情况向主管部门汇报,到今年底各设区市县必须完成50%以上的排污口的截污工作。第四阶段,明年上半年,各市、县区必须完成剩余50%排污口的截污工作。(记者 李新雄)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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