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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飞机拒载婴儿”:帮助才是真正的保护

2014年05月09日 13:16 来源:郑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据《人民日报》报道,近日,成都市一名刚出生5天的女婴因病急需赶往南京手术,却因无法满足航空公司的登机条件而未能成行,最终去世。

  航空公司出于安全考虑,拒绝这名患有肺炎呼吸困难的女婴乘坐飞机。虽然几经商议,家属同意签署航空公司免责协议,但最终未能按要求找到适合的医护人员陪同,而错过了当天飞往南京的最后一趟航班,女婴于深夜停止了呼吸。

  人们在扼腕叹息一个幼小鲜活的生命离世,也在纷纷质疑航空公司的做法。婴儿到底能不能坐飞机?《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中规定“婴儿按适用成人票价的10%购买婴儿票”,但对于多大的婴儿能搭乘飞机,并没有明确规定。国内各大航空公司普遍要求出生14天以上、身体健康的婴儿,才可以搭乘飞机。据专家介绍,出生小于14天的婴儿不适宜坐飞机,是因为飞机起飞和降落压力的变化,会造成婴儿喉咙直通中耳的管路内外压力不平衡,对身体造成伤害。尤其是婴儿出现身体不适时,最好不要乘飞机,因为外界气压的改变可能加重病情,特别是肺部和呼吸道疾病。

  航空公司拒载患病婴儿,到底是保护还是伤害,众说纷纭。我们不能过度苛责于航空公司在刚性制度上的足够坚持,毕竟遵守制度没有错,即使破例让患有肺部疾病的女婴乘坐飞机,也很有可能因外界气压的改变而加重病情,没有全面的监护和抢救措施,生命一样会陷入危险的境地,这是必须要预料到的情况。但是,航空公司在突发状况下的柔性处理还很不够。

  拒载可以作为善意的出发点,而不能作为免责的落脚点。在生命高于一切的社会认知下,我们的共同目的应该是怎么赢得抢救生命的宝贵时间,积极协调一切可能的资源,而不是以规避责任为最终目的。所以,免责和拒载,不是真正的保护。在情与理的纠结下,一个短暂生命的消逝,应该给我们带来更多的思考。

  飞机往往是重症病人奔赴外地就医的首选,虽然充当不了救护车的角色,但航空公司在应急预案方面也不能完全忽视这部分群体的需求。如果能够及时协调专业的救护人员和设施,提供给可以搭乘飞机的重症患者,抑或是第一时间联系火车、汽车等其他方式转运不能搭乘飞机的患者,都是在为他们赢得抢救生命的宝贵时间。

  在生命面前,当我们关上一扇窗时,可否打开一扇门。每一个人都有可能面临抢救生命的机会,每一个人也都有可能成为被抢救的那个人。因此,对待生命,我们不能一拒了之,哪怕是善意的,也是一种间接的伤害,而要想方设法给予直接的帮助。(宋 华)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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