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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酒后驾驶小轿车 被注销最高准驾资格

2014年05月19日 08:50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酒后驾驶小轿车,结果司机被记12分,同时还要降照。得知这一情况后,这位专职货车司机大为不满,他认为自己被查时并没有驾驶营运车辆。对此,交警明确告知,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5月14日晚10点左右,六大队交警在郭家山开展酒后驾驶整治,拦下一辆小轿车时,交警发现司机曹某身上有酒味,经过酒精呼气测试,他体内酒精含量为4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5月15日,曹某来到六大队处理,说自己当晚在家就喝了一两高粱酒,而且是喝过两小时后才开的车,觉得应该没有问题,没想到酒气还没下去。“你这种行为,除了要罚款1000元、记12分、驾照暂扣6个月外,还要进行降级处理。”听到交警这番话,曹某整个人愣住了,半天才缓过神来,因为他是专职货车司机,如果驾照降级,工作就会丢了。

  “我开的又不是营运车辆,为什么还要降照呢?”面对曹某的质疑,交警解释说,根据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如果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除了会降照外,还将面临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张伟)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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