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对弃婴行为应寻求“双赢”方案
济南婴儿安全岛从“六一”开放,至今一周时间,接收婴儿达40多名,占济南儿童福利院总数的一半。与过去多数地方婴儿安全岛尽量保持隐密的运行方式不同,这次在济南,媒体和公众都对弃婴行为进行了积极介入,志愿者自发现场劝解,媒体也将镜头对准弃婴岛现场直播。
原本以为,这样的众目睽睽,遗弃行为多数会有所节制,但24小时内仍有12名儿童被遗弃的事实,完全出乎人们的预料。遗弃行为有违人性、不容于道德,更严重触犯了法律,这些压力共同形成阻止遗弃的“内外防线”。也正因如此,过去父母“遗弃”孩子时,内在的天良和敬畏尚未完全泯灭,一般都只敢偷偷的做。而今明目张胆众目睽睽下的遗弃,让人感到防线尽失。
“我们改变不了遗弃这一行为,但可以尽力改变遗弃的结果”。福利机构遵从“生命至上”的伦理原则,设置弃婴岛尽最大职责挽救生命,这天经地义。同理,执法机构,也应遵从“法律至上”的原则,对同一行为中的违法者严加追究。只有两手都硬,才能形成强大的保护网,也才能让那些担心婴儿岛纵容犯罪的人们放下疑虑。可婴儿安全岛试行至今,各地遗弃行为从未间断,除广州遗弃死婴的父母被拘外,至今我们没有看到弃婴父母被追责的消息。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条明确规定: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遗弃行为一旦发生,就已触犯法律。每一个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人人都能找出理由为自己的行为辨护。但借口不能为违法买单。法律规定在没有修改之前,都应被严格执行,弃婴行为如此多发,条条都是举报线索,执法者不能袖手旁观。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国家可以对遗弃者的痛苦无动于衷。据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粗略统计,全国各地设立的“弃婴安全岛”接收的弃婴,约99%都是病残儿童,婴儿被遗弃,主要是因家庭无法承受昂贵的医疗费和孩子将来的特殊教育抚养费。对此,国家负有托底保护义务。
婴儿安全岛,实际上是一个公共救援平台,在父母力所不能及时,能让他们公开地向国家求助。这种求助不应是单纯的责任转移,更不应是遗弃,而应是共同承担,通过更好的制度安排,这一点是可以实现的。(曾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