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全城讳“狗”是谁的悲哀
近日,有网友发布了一张疑似广西玉林一家医院下发的通知,要求单位科室的医务人员本月禁止在公开场合吃狗肉。由于当地每年6月举办“夏至荔枝狗肉节”,玉林再次陷入争议,引发不少爱狗人士的抗议。昨日,玉林有三家医院的医务人员向南都记者确认,医院的确曾开会通知这一事项,但没有看到通知文件。
(6月12日《南方都市报》)
玉林之所以出现此景,皆因爱狗人士发起了抗议活动,怕刺激他们。在法治社会,凡事皆要依法行事。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人们不许吃狗。法无禁止即可为,既然吃狗肉不违法,吃狗肉何罪之有?吃狗肉是公民合法的饮食权利,经营狗肉是商家的正当生意,任何单位及个人都没有干涉的权力。爱狗无可厚非,但爱心不能恣意妄为,须服从法律法规。否则,不受法律法规节制的爱,就有可能异化为偏激性“暴力”,会伤害当地公民的正当饮食权利和商家的正当生意,倒应当被告到法庭。
一些人抗议吃狗肉,主要理由是:狗是人类的好朋友,这理由难于服人。牛马也是人类的朋友,且为人类辛勤劳作,我们不也是吃它们的肉吗?如果晓得并理解自然界客观存在着食物链,无疑有助于理解人类食用某些动植物的合理性。
吃狗肉是当地的民俗,理应得到尊重。先前,人们对当地的狗肉节有微词或反感,是因为先前当地一些作坊宰杀狗,场面有些血腥;还因为一些被宰杀的狗是否被检疫不得而知,涉嫌狗肉食物的安全,等等。只要注意避免或解决这些问题,且吃狗肉不宜太张扬,人们对吃狗肉的反应则不可能激烈。(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