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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女孩为救同伴落水遇难 申评“见义勇为”被拒

2014年07月03日 09:23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8岁女孩为救同伴落水遇难申评“见义勇为”被拒
微微奶奶看着微微的照片伤心欲绝。图/四川新闻网

  4月22日下午,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周家镇8岁女孩李微微为救落水小同伴,不幸溺水身亡。事发后,当地政府曾打算为其申报“见义勇为”称号,却未获得批准。

  为救同伴落水遇难

  据媒体报道,4月22日李微微下午放学后,与小伙伴们一起到院子前的小河沟边捡田螺。玩耍中,伙伴小福因为河边湿滑,不小心掉落水中。见状后,几名小伙伴上前施救,微微和同伴小惠也落入河中。最终小福和小惠挣扎上岸,微微却没能上来,溺水身亡。

  事发后,当地政府为微微家庭组织了募捐,并对微微的救人事实进行确认,称将为其上报申请“见义勇为”称号。材料虽然递交上去了,微微的“见义勇为”称号却一直没有到来。

  父亲为女儿讨说法

  6月30日,微微的父亲李家农告诉媒体记者,女儿于4月24日下葬后,他便为了女儿“见义勇为”称号的事情奔波,周家镇政府跑了七八次,后来又到大竹县综治办专程咨询,“因为岁数小,不够条件申报。”

  李家农表示,自己坚持要为女儿评“见义勇为”称号,不是为了获得经济上的利益,仅仅是为了给女儿一个名誉。作为未成年人,能够勇敢地上前救人,并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种举动成年人都不一定能做出来。虽然没有得到政府的肯定,但李家农在女儿的墓碑上刻上了“见义勇为小英雄”的字样。

  政府称缺相关要件

  昨天下午,大竹县周家镇镇政府王姓工作人员告诉京华时报记者,李微微救人的事迹镇里了解,事发后,乡镇共青团主动提出为微微申报“见义勇为”称号,镇政府也积极为其组织材料,但最终没有通过县政府综治办的要求。至于为何没有评上称号,他并不清楚。

  7月1日上午,大竹县综治办负责人曾对媒体表示,针对此事,曾咨询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但对方回复称“缺乏见义勇为的相关要件,就事实来讲不能确认。建议由相关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研究确定”。

  该负责人对媒体表示,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回复意见的理由有两点:首先《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中,对未成年人实施此种行为没有明确规定;其次是李微微属于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在没有自保能力或不明确危险的情况下实施救人,不具备见义勇为的相关要件。

  ■专家

  对未成年人不提倡不鼓励见义勇为

  大竹县综治办负责人称,得到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回复后,大竹县综治办曾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条例,并咨询相关专家。专家表示,对未成年人实施相关行为时,建议“见义智为”“见义巧为”,不提倡“见义勇为”;同时,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不提倡、不宣传、不鼓励,避免盲目模仿。

  6月19日,大竹县综治办组织相关部门专门进行会议讨论。最终,建议不为李微微申报评定“见义勇为”称号。同时,对于李家的具体困难问题,由相关部门按照政策规定予以帮助。(京华时报记者 孟凡泽)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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