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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耄耋老人自杀凸现农村养老“短板”

2014年07月14日 15:21 来源:陕西日报 参与互动(0)

  人活九十岁,是一件值得别人羡慕的事情,可是6月29日,陕西省乾县的一位89岁的老人杨满胜却选择用绳子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老人所在的城关镇丈八头村村民称:“三个儿没人要老汉住么。三个儿子(房子)都盖的好得很。”(6月30日西部网)

  在我国古代,将80到90岁的老人称为“耄耋之年”,意思是年龄很大的人,而一旦有人活到90岁,就进入了“鲐背之年”,也就是“长寿的老人”。杨满胜89岁,在当下农村,也确实是长寿之人了。因此,其自杀无疑是让人遗憾的。

  但透过杨满胜老人的自杀行为,我们显然还清楚地看到了一些农村养老问题的“短板”:

  其一,子女孝心缺失的“短板”。俗话说“养儿防老”,过去人们也大多会认为“多子多福”。但在当下社会,却出现了“老人膝下四子,自己饿死房中”的悲剧,出现了“9个甚至12个子女养不了一个老母亲”的悲情事件。特别是在农村,一些子女对失去劳动能力的父母百般嫌弃,不得不说,这是人类文明的倒退,是与社会进步格格不入的。因此,在一些地方,加大孝道宣传与教育、加强“孝文化”建设与传承迫在眉睫。

  其二是法律意识淡漠的“短板”。其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一些子女法律意识淡漠。陕西省乾县此次老人自杀事件中,三个儿子不愿意赡养老人,明显违反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条款,但是老人的子女似乎却并不自知。二是一些地方法律意识不强,面对不孝之子,他们往往只是劝解为主,甚至会认为那是家务事,是“清官”也断不了的,这种于法于德所不容的明显需要受到谴责和法律制止。

  其三是农村养老保险体制机制不健全的“短板”。一方面,与城市老人相比,农村老人的相关养老金收入相对微薄。这致使不少农村老人在年老之后,依然要通过下地干活劳动来维持生存。而一旦失去劳动能力,生活就会陷入困境。一旦年老和失去自养能力,子女不孝,又缺少养老院等必要的养老方式补充,被焦虑情绪左右了之后,自杀就成为个别老人的悲情选择。

  这三大“短板”事实上也告诉了我们:加强孝道教育与宣传,普及和保障相关法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改善农村老人生活境遇,让每一个农村老人,都能够看到生命的意义,生存的美好、生活的幸福,才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根本办法。(北方)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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