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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委:旅行社宣传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

2014年07月18日 10:36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北京将迎来国内游夏日旺季。不过,旅行社想低于成本价在网上宣传揽客,就要被处罚了。昨天,记者从市旅游委了解到,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市旅游委向全市旅行社下达通知要求,旅行社通过网络、报刊、视频等媒体宣传旅游产品时不得低于成本价,更不得雇佣无业人员在街头散发和张贴旅游小广告;导游也禁止虚构和夸大讲解内容,否则都将有可能被处罚。

  “现在网上北京一日游的产品,有很多是假冒的,报价低过成本价。”市旅游委旅游执法大队队长祝学庆说,比如,北京一日游成本是150元,这些网站最低能标价50元。想把利润赚回来只能“耍猫腻”:上车后二次收费、增加自费项目或者是进购物店。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规定对导游也提出了要求,旅行社委派的导游员需取得导游资质,带团时正确佩戴导游证,讲解过程中不得虚构事实,夸大讲解内容,不得讲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现在,有些黑导游热衷讲黄段子和宫廷八卦,此外编造离奇故事哄骗消费者购买玉石、珍珠等饰品用来辟邪,影响了导游行业的整体形象。”昨天,北京一家大型旅行社负责人说。市旅游委表示,将联合公安、交通、工商、城管及相关区县旅游部门对旅行社进行检查,在重点旅游景区对来往旅游团队进行逐车检查。(记者 陈博)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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