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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全国“优秀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启动

2014年07月30日 14: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7月30日电 中共中央统战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全国工商联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开展第四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

  活动旨在进一步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对社会的信誉,大力弘扬优秀建设者精神,更好地凝心聚力,以实际行动参与、支持改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贡献。

  据悉,本次表彰名额为100名,受到表彰的人员将由5家主办单位联合授予“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荣誉称号,并发布表彰决定,颁发奖章和证书。未受过本项表彰的私营企业出资人、个体工商户及自由择业知识分子均可参与评选。

  与往届相比,本次表彰适当增加了小微企业出资人名额。在人选推荐条件中包括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做到爱国、敬业、创新、诚信、守法、贡献,在本地区和同行业中起表率作用。私营企业出资人和个体工商户,还应在加快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实现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在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光彩事业、抗灾救灾、环境保护、吸纳就业、公益慈善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等。对于自由择业知识分子,侧重于在专业成就、社会影响、社会形象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主办方表示,在评选程序上要严格做到“两审三公示”,实行差额推荐和差额公示。目前,5家主办单位已联合组成评选委员会,并召开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统战部、工商联主要负责人会议,部署推荐评选的各项工作。

  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国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1254万户,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4436万。非公有制经济在GDP所占的比重已超过60%,吸纳了城镇就业的80%和每年新增就业的90%。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数量已近7000万,从业人员2.19亿人。从2004年至今,全国优秀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已历经10年,组织开展了三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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