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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行首次自发自还政府债

2014年08月22日 10:57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经国务院批准,今年北京市等10个省(市)列入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改革试点。昨日,本次募集的105亿元政府债券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利率,5年期、7年期和10年期债券分别为42亿元、31.5亿元、31.5亿元,中标年利率分别为4.0%、4.18%、4.24%,定于今日开始发行并计息。

  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发行利率贴近同期限国债,充分反映了资本市场的合理供求关系,符合市场正常收益水平,发债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社会事业、交通基础设施、资源环境等方面。

  这位负责人介绍,债券募集资金安排使用遵循两个原则:一是优先安排续建及投资规模上亿的项目,二是优先安排保障性安居、疏解非核心功能、缓解交通拥堵、改善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等重点任务。目前,全市已初步计划安排24个项目,主要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1项,安排地方政府债券1亿元;中央投资配套项目3项,安排地方政府债券6亿元;社会事业项目1项,安排地方政府债券4亿元;交通基础设施项目9项,安排地方政府债券39亿元;资源环境项目10项,安排地方政府债券55亿元。

  这24个项目中,多为市民熟悉的重大工程,如南水北调工程、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市政配套工程三期、高碑店再生水厂及再生水利用工程、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项目、天坛医院迁建项目、地铁15号线一期工程、2014年平原造林工程等,可有效缓解政府的资金压力。

  以上安排计划,会根据项目建设实际进度,在确保用于国家和本市确定的重点投资领域的前提下,在个别项目间进行合理适当调整,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最急需的项目,充分发挥最大的资金使用效益。

  “从近些年政府债券制度的规范情况来看,以往的调整都是小碎步,北京等首批试点城市实现‘自发自还’算是迈了一大步。”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对记者说,自发自还地方债的发行不但是为了给地方增加稳定的融资渠道,更是为了有效提高地方债务的透明度,借鉴市场化发债的优点,使地方政府举债更加规范、安全。(记者 刘宇鑫)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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