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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为3.3万名高龄老人发放长寿补贴1亿多元

2014年09月28日 14:11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0)

  今天(27日)上午,秀英区长流镇龙头村老人李阿婆拿出一张存折,叫她的孙子去农信社查一下,看她的高龄补贴增加了没有。今年7月,李阿婆已过了90大寿,按照我市的规定,她现在每月的高龄补贴已经从109元升到209元。记者获悉,从2012年至今,全市已累计为3.3万名高龄老人发放长寿补贴达1亿多元。

  我市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人长寿补贴社会福利普惠性制度,自2012年1月1日起,开始为海口户籍、年龄为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发放长寿补贴。具体标准为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9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09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609元(含省政府每人每月300元)。

  高龄津贴是一种兼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我市2002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是全省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市县。至2013年底,我市8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3.3万人,占全市老年人口比例的13.71%;预计到2015年末,我市80岁以上高龄老人将达到3.54万人。

  我省已有海口、三亚、定安等16个市县建立了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制度,覆盖率达到了88%,今年全省将普遍建立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海南省老年生活保障体系。

  按照规定,80—89周岁的高龄老人申请高龄补贴,按季度申请,即符合条件的老人可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超出时间提出申请的,依次顺延至下一季度申请。老人也可委托亲属代理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老年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各3份,人户分离的老人需提供县居住地(村)居委会证明材料,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相片3张。而年满90周岁和100周岁的老年人,本人应凭着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家属凭着老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向其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提出转换补贴档次申请。 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敬儒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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