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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判定孩子父亲 20岁女子深夜丢弃亲生儿潜逃

2014年10月16日 14:12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图据网络。请图片作者与本报联系以奉稿酬

  广元警方处以吴艳华5日行拘,鉴于尚处哺乳期,法定不予执行

  近日,广元20岁女子吴艳华(化名)将自己亲生的仅6个月大的男婴丢弃在城区一菜市场。归案后她交代,由于被丢弃的男婴无法判定其亲身父亲是谁,加之自己生活窘迫,无力抚养,所以就产生了丢弃的念头。

  日前,广元市利州区公安分局东坝派出所依法作出对违法嫌疑人吴艳华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决定,鉴于吴艳华尚处哺乳期,法定不予执行。

  男婴深夜被弃菜市场 留有收养字条

  “在东坝081市场内一菜摊的水泥台子上,发现一名被遗弃的男婴。”10月3日23时许,东坝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

  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老远我们就听到了婴儿的哭声。走近一看,只见婴儿用一张黄色的线毯子裹住,是一个憨态可掬的男婴。”处警民警介绍。

  随后,民警对男婴的随身物品进行检查,发现线毯内有一张儿童出生时的体检报告单,报告单上显示,男婴名叫“张红”(化名),出生于2014年3月16日,身体健康;同时,里面还放有两袋奶粉,以及一张希望好心人收养的字条。

  当晚广元阴雨绵绵,寒意袭人,民警便及时将孩子带回派出所。为了防止孩子哭闹,值班所相关负责人还打电话叫来了一位具有经验丰富的已婚女民警,对孩子进行悉心照料。很快,孩子在女警温暖的怀抱里安然睡去。

  第二天,民警便将该婴儿送到了广元市儿童福利院寄养。

  遗弃孩子潜逃成都 民警劝其归案

  10月4日,东坝派出所就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组织警力开展了侦破工作。办案民警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依据仅有的一张儿童体检报告单为线索,通过大量的走访调查,锁定了违法嫌疑人吴艳华。

  但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吴艳华遗弃男婴后,当晚就离开广元,到成都打工去了,无法知道其具体工作地点。通过多方努力,最终民警联系到吴艳华的家人。但其家人对吴艳华的情况并不知情,还表示其辱没了家风,永不相认,永不往来。经过劝解,民警最终从其父母处获取了吴艳华的相关信息。随后,民警电话劝告吴艳华迷途知返,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无法判定孩子父亲 一气之下丢弃私生儿

  10月9日,吴艳华返回广元,到东坝派出所投案自首。她对因无力抚养并将私生男婴遗弃的违法事实供认不伟,并表示愿意将被弃男婴领回抚养。吴艳华到案后交代,自己今年只有20岁,曾在广元一酒吧打工。由于无法判定男孩的亲生父亲是谁,加之自己生活窘迫,无力抚养,所以就产生了丢弃的念头。

  “开始,我是一气之下产生的念头,没有想那么多。”吴艳华称,“后来,我把这件事告诉了自己的好姐妹,才知道自己的行为涉嫌犯罪。于是,当晚就坐车潜逃到了成都。”

  返回广元,当再一次看到孩子回到怀抱,吴艳华泪流满面。“我并不是一个狠心的母亲。我丢弃他,是希望得到好心人的照料。于是,便把他放在了城里的菜市场。放置时,孩子是睡着的,临走的瞬间,我还把他弄醒,让他大声啼哭,就是为了引起别人的注意,以防止他被冻死,好救他一命。”

  警方“降格”处理 女子领回男婴

  最后,警方在认定吴艳华的行为到底是否涉嫌“遗弃罪”时,进行了客观公正的合议,一致认为:其犯罪的主观恶意程度不深,未造成婴儿死亡的严重后果,在遗弃婴儿时采取了保护性措施,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因此,决定对其“降格”处理。

  目前,吴艳华被依法决定予以行政拘留五日,但其处于哺乳期,法定不予执行。

  10月12日,在办案民警的带领下,吴艳华已从广元市儿童福利院将被遗弃的男婴领回,带到成都进行抚养。(季军先 华西城市读本见习记者 刘彦谷)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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