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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环卫工生死状是不该有的哀伤

2014年11月03日 10:05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兰州一名高龄环卫工被迫签“生死状”,承诺工作中的一切人身损害由自己承担。对此环卫局回应称,部分临时环卫工已到退休年龄,本应辞退,但其由于家境贫困苦求留岗。相关官员表示,按规定到龄的环卫工人是“无法享受相关工伤保险的”。最新消息是,当地已停止与保洁员签订承诺书的不当行为,并为此作出反思。(11月2日新华社)

  张军瑜:兰州高龄环卫工被要求签订“生死状”,也只是对当今很多城市环卫工生存状态或者工作状态的一种真实体现而已。而存在这种情况的,也绝不会仅仅是兰州一地而已。少一点廉价的赞美,多一点真真切切的关注,多一点对他们生存状态的真实触摸,多一点对工资福利待遇的提升,才是对环卫工群体最大的、也是最根本的关注。

  高亚洲:一个更值得审视的问题是,在荒诞现实背后,那个缺位的安全地带到底去哪儿了?比如说,在老龄化时代已经显现的当下,临时工的养老尴尬因何而来?比如说,当“生死承诺”的权利尴尬悍然显现,制度救济路径又何在?

  何勇:在我看来,就不该让高龄环卫工在遭辞退与签署“生死状”之中做单选题,环卫部门不妨通过商业保险的方式,解决高龄环卫工的问题。另一方面,根据高龄环卫工的工作年限,依法该退休的应当退休,但要解决其养老问题,支付相应退休金。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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