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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停车收费新标“贵死人” 网友:能再贵点吗?

2014年11月20日 13:44 来源:广西日报 参与互动(0)

  11月18日,南宁市公布了优化调整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和非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本报昨日“看点新闻”曾作报道)。以往,一个新政出台后,往往会有人“拍砖”、有人“扛旗”,而这次停车收费新政出台后,网上舆论却出现了一边倒现象,尤其是对于机动车收费标准的提高,市民网友争相吐槽。对此,11月19日,相关部门作出回应。

  市民抱怨:还能再贵点吗

  应该说,对机动车停车收费新标准最淡定的就属于无汽车一族了。网友“别贱笑”表示,他之前打算买部车的,“现在想想还是算了吧”。

  随着收费标准提高,部分有车一族也准备“弃暗投明”,投入电动车大军的怀抱。“知道了,以后咱走路。”多名网友决定减少开车次数,甚至在市区内不再开车。

  “一小时10元,也就是说15分钟2.5元。停车上厕所就要2.5元。等找到厕所估计5元钱已经没有了。”网友“牛二哥”则提出,“停车收费有发票开吗?我们都是消费者,消费10元必须要开发票。”

  有外地生活经历的“wusheng19”表示:“南宁的停车费直逼上海等一线城市啊。上海南京路算是一类道路了,周围停车也就每小时10元。”

  细心的网友“露台的私语”发现,南宁北湖路上原来非机动车道取消的停车位,现在又划上了。“难道是为了这次收钱吗?”

  当天,更多的网友都提出同一个问题:“停车费去哪儿了?”网友“新鸭肺”、“水泥”、“没头脑和不高兴”、“聆君53”等都纷纷提出,对于公共道路和人行道的停车收费,应该公开透明,相关部门应该及时公布收费的明细和去向,如果只收费,不公开,难免会引发市民质疑。

  部门回应为何意见未采纳

  据了解,受南宁市物价局委托,今年6月26日,媒体开始征集市民对停车收费的意见。在南宁市物价部门召开的征集意见会上,相关媒体向主办方及与会代表陈述了收集到的市民意见。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在制定政策时,将对现场代表意见和媒体征集到的意见,进行综合考虑。

  在18日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相关部门陈述了新标准出台的过程。但遗憾的是,该标准并没有采纳太多的市民意见

  对此,11月19日,相关部门就为何没有采纳市民意见,作出回应。

  市民意见:保留短时免费停车。

  新标准:取消了三类区域15分钟内免费停放。

  部门回应:目前只有三类区域设置了15分钟免费停车,因三类区域采取人工计次收费,没有智能设备界定停车时间,15分钟内免费停放不易操作,极易引起纠纷。

  市民意见:15分钟跳表不科学。

  新标准:计时收费的,每15分钟为一计费时段,不足15分钟按15分钟计。

  部门回应:提高道路停车泊位周转率,避免车辆长时间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缓解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给常规交通通行带来的影响和压力,是此次优化调整工作的重要目的。计时单位越短,越利于加快路边停车周转,收费也将更加准确,对停放者也更公平。从国内外各城市的情况来看,随着智能计时收费设备的普及,缩短计时单位是一个趋势,如长沙由15分钟调整为10分钟,广州由30分钟调整为15分钟。

  市民意见:延长免费时段。

  新标准:收费时间由现行的7∶30-22∶00,调整为7∶00-22∶30,延长1小时。

  部门回应:目前,南宁市从早上7时起,交通量和道路饱和度都开始增大,交通资源趋于紧张,此时,道路停车对动态交通产生影响,继续免费,会使得道路停车与动态交通的高峰重叠,进而造成更严重的交通拥堵,对缓解市区道路交通拥堵工作带来不利影响。晚上10时,南宁的交通依然繁忙阶段,因此有必要通过收费,来减轻交通压力。

  市民意见:设置收费上限。

  新标准:取消了每日最高限价。

  部门回应:道路停车泊位主要服务于临时性的短时间停车需求,因此在价格导向上,不宜设置封顶,以鼓励泊位使用者短停快走,加快周转,并引导长时间停车选择路外停车场。

  市民意见:不同区域用颜色区分。

  新标准:无规定。

  部门回应:根据统一的路牌技术规范,道路交通设施要蓝底白字,因此,新标准没有提出用颜色区别不同区域。

  市民意见:住宅小区保留两小时免费停放。

  新标准:车辆临时停放1小时(含1小时)不得收费。

  部门回应:这也是出于方便住宅小区用户停放来考虑的。因为道路停放收费提高后,可能会让小区住户之外的机动车,开进小区停放,小区业主的正常停放需求会受影响,因此,短时免费停放,对住宅小区业主来说,更加有利。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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