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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死保安事件引思考:莫因小事被不良习惯吞噬

2014年11月20日 14:09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11月16日下午,合肥香樟雅苑小区门口,一名中年女司机郑某某试图驾车从大门出口逆向进入小区,遭到值班保安赵宗伟拒绝,于是发生争吵并辱骂赵是“看门狗”。随后,63岁的赵宗伟倒地不起抢救无效身亡。(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8版)

  这也许并非女子所预期的结果,在悲剧发生后,我们相信她肯定也将悔不该当初,可是,因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必须由其承担。从报道内容和现行法律看来,这名女子或将涉嫌刑法上的“侮辱罪”,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公然是指,采用不特定或者多数人可能知悉的方式。女子因琐事在小区门口这一公共场所当着旁人之面辱骂老人“看门狗”,这就构成了“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而他人在被辱骂后死亡,虽然这也许有着老人身体状况不佳的因素,或许老人之前也有不恰当言论,但也并不能完全排除辱骂和死亡之间的因果联系,因此有可能构成“情节严重”的情形。

  然而,当地警方却称“已经排除是刑事案件的可能性”。或许警方已经掌握了媒体所不知的更加详细情况,但目前,该起事件已经成为了各方关注的公共事件,而这名女子又有着国家公务人员的“瓜田李下”身份背景,当地警方还须就为何女子不涉刑责,给出更具说服力的理由,用公开赢得公信。否则,难以消除公众的疑虑。

  在现代社会里,人与人的交流、交往越来越紧密、频繁,隐藏的法律风险也越来越多,这些风险或许在平时并不显性,但是,如果我们形成了一以贯之的不守规矩,不守法律的习惯,就很可能因为一件小事被不良习惯所吞噬,因此,我们每个人都须引以为鉴。

  文/舒锐 图/王铎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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