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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要回独生子女费让谁难看

2014年11月24日 10:43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郑州陈女士符合政策要申请生二胎,但是被告知,必须将之前所享受的独生子女费全部退还才行。但是国家卫计委此前已有通知:之前享受的不再退还。河南省卫计委对此回答,那是针对全国的,各地情况不一样,河南省新修订的计生条例就是这么规定的。

  “针对全国的”河南省就可以不执行?单独二胎政策也是针对全国的,河南为啥却执行了呢!国家对单独二胎政策,的确让地方根据情况自己制定办法。可那是落实怎么执行,何时执行的问题,而不是不执行、打折执行。刚性规定,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按照《立法法》第84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不溯及既往原则,河南新修订的计生条例,与此相违背。而“一项法律剥夺或者损害了根据现行法律所取得的既得权利,或者针对过去的交易或者行为创设新义务,施加新责任,则该法律就属于溯及既往并因此而无效”。过去,大家响应一胎号召,得到了独生子女的奖励。而今,政策变了,有的人去生二胎,也是符合国家规定的。除了法理上的硬伤,在情理上,河南的做法显然让普通人更无法接受。这些独生子女家庭,在过去的10年左右时间并没有生育,中国为此少生多少人,这个贡献是有目共睹的。这些贡献,又岂能因为今天转而生二胎而一笔勾销?

  有人说,当初父母是承诺只生一个,才拿到奖励的。现在背弃了承诺,理应将所有的奖励全部退回。再者,许多地方计生条例也没有更新,按照规定要回奖励有法可依。可是,地方没跟上国家最新法规的节奏,本身就是不能原谅的,更不该让普通人为新政策落地缓慢付出代价。我们看到许多地方虽然没有修改法规,却和国家卫计委一样做出“之前的奖励不再退还”的通知。出于温情,体恤民意,政策和地方才能获得口碑。为那每月几块钱的计生奖励费和民众较劲,如果大家也较起真来,恐怕就不是说你小家子气那么简单了。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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