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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创业大学生小店被清退:必须要有契约精神

2014年11月24日 13:31 来源:福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据《福州日报》21日报道,因合同约定出了点问题,大学毕业生小王的创业之路一波三折。他的小吃店刚要开张,就发现天然气、公摊费用等与管理方的承诺不符,“耗”了一段时间后,小王选择妥协,缴了租金入场;过了2个月,小王发现美食城再度食言,又招来一家同类小吃店,违背了当初和他的口头约定。为此,小王以不交租金抗议,对方则对其断水断电,并最终将小王的店“清退”。

  纵观整个纠纷的发展过程,不难看出,双方在合作协议的制定和落实上出了问题。首先,双方并未把有关的约定及细节写进合同。如美食城只是口头承诺小王对肉夹馍的专营权。其次,双方对合作过程中出现的分歧,也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精神来处置,双方各自都采取了过激行为。从这点上来看,双方都违背了契约精神。

  查阅相关报道,笔者发现,很多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都有类似的遭遇。并且,不光刚创业的大学生,就连众多久历商海的老手也照样难以避免。追根溯源,缺乏“契约精神”,应是这类事件一再出现的根本原因。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认为,契约精神包括契约自由、契约正义与契约严守三个方面。

  在笔者看来,倡导契约精神,本质就是要严格遵守约定,严格按照规则办事。一方面,要把经营活动的过程以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不能轻易相信口头承诺等;另一方面,一旦形成了合同,当事双方就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任何一方违背了契约,相对人亦应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维护权益,而不应该以另外一种违背契约的方式去对抗。

  但愿小王创业路上的这“一堂课”,得到的是正能量,是对契约精神的尊重与恪守。贺贺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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