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交纵火案犯罪嫌疑人包来旭被提起公诉
中新网杭州1月9日电 (记者 施佳秀)记者9日从杭州市检察院获悉,该院已于7日对杭州“7·5”公交纵火案犯罪嫌疑人包来旭以放火罪提起公诉。
2014年7月5日下午5时许,浙江杭州7路公交车突然燃烧,后被警方确定为放火案件。到同月8日凌晨,放火嫌疑人身份被确定,杭州警方宣布该案告破。
据查,犯罪嫌疑人包来旭,男,1980年3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甘肃省漳县石川乡人,近年来在浙江多地暂住落脚。
案发当天早上,包来旭从义乌窜至杭州,当天16时09分从7路公交车灵隐站上车,17时03分7路公交车行至东坡路与庆春路交叉口时,包来旭点燃随身携带的类似“香蕉水”的可燃液体,致车厢内迅速起火燃烧,造成29名乘客受伤,犯罪嫌疑人包来旭也被烧成重伤。
警方当时对包来旭依法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2015年1月7日,杭州市检察院对杭州“7·5”公交纵火案犯罪嫌疑人包来旭以放火罪提起公诉。
该院认为,被告人包来旭为发泄对社会的不满,在城市繁华地段、人员众多的公交车上放火,致二十人重伤、五人轻伤、五人轻微伤,并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包来旭现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