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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和央企“撕破脸”不乏积极信号

2015年01月12日 16:15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

  1月10日,兰州市有关部门向媒体发布通报称,直指中石油兰州石化作为央企,不履行社会责任,要求其向兰州市人民道歉,措辞之严厉为历年所罕见。但在兰州石化及当地多位观察人士看来,兰州市政府如此做法,背后却藏有深意。“说白了,兰州市政府就是想让兰州石化尽快搬迁到兰州新区去,以数百亿元的搬迁工程挽救兰州新区目前日渐式微的发展形态。这是一种事实上的逼宫。”(1月11日《中国经营报》)

  面对兰州市政府方面的公开指责,意外的不只是兰州石化公司。对于公众而言,这亦是对于以往央企与地方政府关系图景的一种颠覆。因为,囿于具体的利益关联,长期以来央企与地方政府之间更多是体现为一种“共生”关系。即便有“矛盾”,恐怕也多为内部“协调处理”,公开“撕破脸皮”已然不正常。

  无论如何,这一来自被执法对象的“逼宫”之论都显得意味深长。一者,即便被公开叫板,兰州石化方面仍对于已有的污染事故责任避而不谈,甚至归之于“几万人的大企业,不可能不出现一点生产故障或事故”,反而大谈执法“动机”,一家规模如此之大的央企的环保观念如此之弱,令人咋舌。二者,叫板式的回应,更凸显的是央企在地方权力格局中的某种“大佬”心态。

  不过,就现实而言,这场发生在政府与央企之间的对垒,未尝不蕴含着积极信号。一方面,随着有着“史上最严”称谓的新环保法的诞生并开始实施,地方政府面临的执法压力与现实的环境形势所迫,都必然要去主动构建一种新的环保与经济利益更为优化、平衡的政企格局;另一方面,随着国企改革与反腐的推进,国企的社会责任体现势必要在改革中逐步回归,治理水平也将提升,而单纯靠走低环保成本之路,已经愈发难继。以此而言,那种以利益结盟为特征的非正常的政企关系模式,或正走向松动。

  在最新回应中,兰州石化一改此前的对垒态度,称将诚恳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批评,依法合规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态度的反转,究竟只是策略性的放下姿态,还是真心“悔过”,恐怕只有当事双方知道。而在此事件中,另一值得关注的议题是,兰州政府方面对于“央企社会责任”与“功不盖过”观念的强调。一直以来,只注重“赚钱”的能力而忽视社会责任的承担,甚至赚钱能力可以掩盖一切其他“过失”,一直是国企发展的重要弊端所在。就此而言,兰州市政府的呼吁,应该多多益善,也当在更高的层面被回应,不该成为绝响。 朱昌俊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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