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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如何瓦解“地下产房”

2015年01月14日 11:06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

  常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又谓“虎毒不食子”,可世间总有些离奇的人和事。据央视昨日报道,山东警方近日侦破一起贩婴大案,人贩子竟将一些临产孕妇运到济宁市一个废弃的工场,孕妇分娩后就把亲生孩子当成商品卖掉,每个婴儿卖五六万元钱。目前警方已抓获103名嫌犯,解救37名婴儿。

  五六万元钱,相当于很多人一年打工的收入。这些孕妇卖婴,想必是将怀胎十月也当成一种“打工”了。若如此,则这种“打工”不需任何知识与技能,也不受上班时间限制,简直比当卖淫女挣钱还轻松。只是,卖儿卖女不仅违背人伦、道德,还要受法律制裁。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出卖亲生子女也构成拐卖儿童罪。不知这些挣“快钱”、“轻松钱”的狠心父母,是否知道这一法条。

  人贩子就更可恶了,婴儿在他们眼里,纯粹只是待价而沽的商品,当然成本越低越好。婴儿能吃到方便面或捡来的菜叶,似乎已算幸运的了,有的生褥疮,被人贩子丢弃一边不管死活。期望以最低成本获得最高利润,则很可能出现虐婴甚至弃婴悲剧。法律当然更不会对人贩子心慈手软。

  这个链条中的最后一个环节——买主,同样可能落得人财两空,还会遭到法律惩罚。据媒体报道,2014年2月,上海市公安局就曾破获一批网络贩卖婴儿案,查实14名被卖儿童,共抓获19名收养人、5名出售者、2名QQ群管理者。显然,非法收养婴儿也要负法律责任,因此而被刑拘者时见报端。

  于是,在这个“地下产房”整个链条中,无论是人贩子还是卖家、买家,每个环节都涉嫌违法犯罪。这决定了,案件的查处必会遭遇更多不配合的阻力,类似的“地下”交易很难从根本上遏止。窃以为,与其将三方都逼到同一条板凳上,不如采取策略瓦解,各个击破。最紧要的是改革相关制度,打破福利院对儿童收养的垄断模式,适当降低民间收养门槛,大力简化收养手续。只有社会上更多的收养需求能通过正当渠道得到满足,人贩子的地下市场才会冷清下来,福利院里的儿童才能找到更好的归宿,而那些脸皮厚如城墙、内心毒如蛇蝎的卖子孕妇和人贩,也就失去了用武之地。袁云才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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