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率先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 预防“饿死女童”悲剧重演
中新网南京1月15日电 (杨颜慈)对监护缺失的困境儿童进行分类保障、完善生活医疗等各项福利制度、将保障对象由1.9万扩大至25万困境儿童……15日,江苏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表示,江苏省《关于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制度的意见》正式出台,成为全国首个从政府层面确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省份,希望可以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置,防止“饿死女童”悲剧再次上演。
2013年6月,南京市两名幼女(分别为1岁和3岁)因母亲监护不当被发现活活饿死家中。母亲乐燕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起震惊海内外的“饿死女童”悲剧反映了当时儿童监管的诸多现实问题:缺乏事先介入机制,对于困境儿童状况摸底不足;监护人疏于监护的时候,对被监护人的权利缺乏救济;各部门配合和信息公开不足等。
“监护不当、监护失责时有发生,应当引起高度重视,悲剧不应再次重演。”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钮学兴说,案件发生后,民政部门向当地法院提出应当撤销对侵害权益人员的监护权,并立即着手研究如何更好地保障各类困境儿童。
钮学兴说,“《意见》出台后,我们将开展对未成年人的各类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在行政保护上,比如建立发现机制,及时发现哪些家庭有监护缺失当行为,并在发现后及时进行救助。与此同时,我们将及时启动司法保护,对监护失当的行为依法追责。”
根据《意见》,江苏省困境儿童保障服务对象将由原来的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共1.9万)扩展至5类19种处于困境状况的儿童。监护人监护缺失的儿童、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流浪儿童等共约25万儿童将被纳入保障机制,进行分类保障。
“孤儿怎么保护、监护人缺失的怎样保障、有监护人但监护人无力履责的怎么办、重残重病的又如何……今后,保护困境儿童不再是从前笼统的一句话,而是针对不同群体进行分类保障。除了制度安排,更需要这些措施可以落实到位,落地生根。为此我们引进了专业社工,进行主动发现,早介入,早救助,防止悲剧重演。”侯学元如是说。
为困境儿童作出综合性的制度安排,是完善社会福利制度的重要内容。分类保障是为了让困境儿童人权得到保障、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更重要的是可以促进他们正常回归社会,融入社会。
然而,部分困境儿童到年纪如何安置,如何回归家庭也成为了当前民政部门最大的担忧。“在小孩找不到家庭,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可以在救助站福利院安置。但对孩子来说,回归家庭是最好的,在监护权撤消后,如何将孩子安置好,让他更愉快地生活,这是我们下一步的工作重点。”钮学兴坦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