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重庆某小区保安因情感纠纷杀死3人 一审被判死刑

2015年01月16日 14: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重庆1月16日电 (郝绍彬 谭鸿科 刘贤)重庆市永川区某小区保安与女业主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后因情感纠纷发生争执,残忍杀害女业主和两名幼童。记者16日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小波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小波系重庆市永川区某小区保安。2013年8月,李小波与小区业主陈某认识后,双方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2014年4月15日晚,双方在陈某家中因感情纠纷发生争执、抓扯,李小波遂将陈某按压在主卧室床上,用手猛卡颈部、毛巾缠绕颈部等方式致陈某死亡。

  陈某的年仅2岁小女儿在主卧室床上被惊醒后哭喊,李小波遂用手卡其颈部致其昏迷。为防止罪行败露,李小波持菜刀来到次卧室,朝熟睡中陈某的大女儿猛砍数刀,致其当场死亡。

  随后,李小波持菜刀返回主卧室,朝陈某及其小女儿颈部猛砍数刀,致陈某小女儿当场死亡。

  作案后,李小波从陈某身上及家中找到手机、戒指等物品后,离开现场回到其在江津的家中,随后在朋友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重庆五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小波故意杀死3人,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后果及罪行极其严重,该案虽因情感纠纷引发,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表示将提起上诉。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