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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建提案建议:城市试点建综合养老社区

2015年02月09日 10:22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

  日前,一则网帖在南方网南方论坛上引发网友热议——《送父母去养老院算不孝吗》。南方日报记者统计发现,有超五成的网友认为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会送父母去养老院。

  这一“没有办法的办法”,让不少网友“心酸不已”,而关于养老的话题也一直在网上延续不断。8日,记者连线正在进行中的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了解到省民盟、省民建等均提出了养老方面的提案。

  广东人口现状

  每8人中1位超60岁老人

  据了解,截至2013年底,我省60岁以上老人有1157万,占总户籍人口的13.2%,而且每年以3%左右的速度递增。也就是说,当前我省人口中,平均约每8人中就有一位60岁以上的老人。

  居家养老还是养老院养老?这已成为让不少人煎熬的选择。网友“hzy1942”发帖建议,要着力解决好居家养老的社会问题。其建议,按照老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分类,对于基本丧失自理能力的老人形成“形式上独居家中养老、实质上社会集体养老”的模式,依靠家庭、社会志愿者和社区公共服务三方面力量共同应对。

  相关险种缺失

  提案建议设医护保险基金

  省民盟的调查显示,目前我省已初步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但失能失智的功能性损伤老年人、“纯老家庭”(独居老人、老夫妇两人共同生活、两代以上老人共同生活以及家庭实际居住成员均在60岁以上等情况)的数量有增无减。提案分析指出,这反映了“家庭养老的功能正在弱化”。

  根据现行《保险法》,城镇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有3项均为就业年龄段的失能险种,却没有一项为养老年龄段的失能险种。

  省民盟建议广东要尽快建立老年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的地方法规,确保长期医疗护理保险依法运行,“建议分步实施,量力而行,积极推动广州、深圳以及珠江三角洲城市作试点先行一步。”省民盟还建议要设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基金,通过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和个人账户结构进行筹集,财政给予补助并根据基金支出情况逐步增加补助标准。同时接受企业、单位、慈善机构等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助。

  实现“老有所养”

  试点建立综合养老社区

  如何保证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居、老有所乐?

  有网友认为,在养老金并轨改革的背景下,多数老人的退休金大致已经能够达到“够用”的水平。但问题在于,养老金够用了,社会养老服务的供给能跟得上来吗?对此,省民建的提案建议,可在广东试点城市的城郊建立大型综合的养老社区,将中端消费群体定位于养老社区的主消费群。

  省民建提案建议,引入针对不同年龄阶段老人的新型养老模式——梯度型养老模式。具体分为两类:第一类是70岁以下、身体较为健康、生活自理能力较强的老年人,他们更倾向在家养老,更适合社区养老模式;第二类为70岁以上、活动不便、生病频繁的老人,在家养老无法满足他们对于医疗水平的较高要求。提案建议,可在广东试点城市的城郊建立大型综合的养老社区。

  提案认为,可将中端消费群体定位于养老社区的主消费群,养老社区应健全多标准的医疗服务体系。具体而言,可按照老人的身体状况分类,按照一定配比为自理能力不同的老人提供不同标准的居住产品及医疗配备。如设立社区医院,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疫苗注射与体能检测,为老人制定日常养生计划,设置全天候监控中心,定期举办健康讲座、养生咨询等。

  南方日报记者 毕嘉琪 祁雷 戎飞腾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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