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东茂名村妇因土地征收补偿款纠纷杀亲儿

2015年02月26日 16: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茂名2月26日电 (记者 梁盛)广东茂名市中级法院26日通报称,该院近日审结一宗因土地征收补偿款纠纷故意杀害儿子案,被告人崔某获判刑10年。

  公诉机关指控称,原茂名市茂港区坡心镇金星大昌村崔某与其37岁儿子李国坤,自2013年以来因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和使用等问题经常争吵,崔某因此心生怨恨,伺机教训儿子。

  去年3月30日22时许,崔某在茂港区坡心镇卫生院打电话给李国坤,以其刚在卫生院打完针为由,骗李国坤驾驶摩托车到卫生院接她。两人在返回大昌村途中,崔某便用事前准备好放在纤维袋里的砖块猛击李国坤头部,致李国坤连人带车摔至路边的草丛中,后崔某上前用砖块多次敲打李国坤的头部,然后拔掉摩托车钥匙和取走李国坤身上的钱包返回家中。

  次日,李国坤的尸体被路人发现。经法医鉴定,李国坤符合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法院查明,事发第二天,因怀疑被害人李国坤属交通事故致死的茂名交警在对其母亲崔某询问时,崔某如实供述自己乘驾驶摩托车跌倒在路边的儿子李国坤昏迷之机,持半块砖头敲打李国坤头部致其没有声音,并取走李国坤身上的钱包及摩托车钥匙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崔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了意杀人罪,鉴于崔某在接受警察询问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此外,本案属家庭内部矛盾所致,依法亦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故判处有期徒刑10年。(完)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