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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优先采购国货应该成为常态

2015年02月27日 14:19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

  中国政府已经将一些全球知名技术品牌从政府采购名单中删除,同时又增加了上千种本土产品。有业内人士称,此举主要出于安全因素考虑。比如,2012年中央政府采购中心的名单上共有60款思科的产品,而到了2014年底,竟然没有任何一款思科产品上榜。(2月26日《环球时报》)

  政府采购是特定的市场化行为,其一举一动理应为公共利益和公众服务。而今,政府采购剔除国外科技品牌,增加上千款国产产品,是政府采购原则的本位回归,值得称道。

  首先,优先采购国货是政府的责任。政府采购的目的不仅是节约资金,还要在服务国家经济和促进社会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比如,促进和扩大国内企业产品销售,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国货是政府应该承担的一种责任。《政府采购法》中第十条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其次,优先采购国货是国际惯例。比如,《美国购买法》规定,政府采购必须至少购买50%的国内原材料和产品;韩国、日本、俄罗斯等国家规定,政府公务用车必须采购国产汽车;澳大利亚禁止或限制外国供应商进入本国政府采购市场;还有阿根廷、泰国、马来西亚等许多国家,优先采购国货已经成为许多国家所遵循的国际惯例。

  另外,优先采购国货符合我国国情。我国国内企业产品的品种和数量越来越多,国内安全技术公司比国外公司提供了更多的产品保障,优先采购国货是有益的。虽说某些“洋货”产品的质量比国货好,但其价格一般要比国货高。只采购“洋货”显然不符合公共财政资金使用的基本原则。

  要让优先采购国货成为常态,一方面要加大对预算单位领导和采购员的培训力度,增强他们的法律法规意识和爱国情怀;另一方面要强化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指导与考核,并启动相关的问责机制,对违规青睐“洋货”者问责,从而刹住政府采购中崇洋媚外的歪风。  □玫昆仑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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