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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官员面对拆迁户笑称“不服告政府”被责令检讨

2015年06月18日 08:20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近日,一则关于“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棚户区强拆现场”的视频在网络热传。视频中,面对拆迁户对拆迁依据的质疑,一名现场官员笑着回答“不服就告政府”。今天,颍东区政府经过调查,对此事作出回应,决定对负责棚户区改造的项目办负责人给予停职检查处理,对现场表现不当的信访干部,责令其写出深刻检讨。

  网上流传的视频显示,在一处拆迁区域,一名中年妇女情绪激动地向一名政府工作人员追问拆迁手续:“你为啥要强拆我们的房子?谁叫你们拆的?你们拆我的房子必须拿手续给我们看看。”面对被拆迁户的质疑,这名工作人员笑着回答说:“你起诉就行了,拿法律武器维护你个人利益。其他不跟你多解释,法庭上见好不好?”

  据了解,这名中年妇女是一家浴场的负责人,而在视频画面中,她家的浴场正在被挖掘机推倒。

  今天(17号)下午,颍东区政府发布了对此事的调查结果。经调查,该事件发生地的棚户区,属于颍东区棚户区(城中村)综合整治改造项目,是颍东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涉及一千多户居民利益。这个项目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共涉及被征迁居民1186户。自2014年6月启动拆迁起来,该项目目前已签约拆除率达99%。

  网上视频反映的潘某某房屋未拆除,影响了其他拆迁户安置还原,一年来,已拆迁群众多次到项目办催促拆迁进度。

  潘某某房屋房产证面积349.89平方米,登记用途为住宅。根据当前项目征收补偿办法,潘某某可选择一次性货币化补偿,补偿总金额1796679.9元;或者按照房产证面积进行1:1产权调换,不需要补差价。

  潘某某不接受上述两种补偿方式,提出补偿800万元的要求,并为此向上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上级政府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原征收补偿决定。在此期间,颍东区人民政府多次向潘某某告知征收补偿方式、补偿金额、被征收人权利义务等,并将征迁补偿款1796679.9元足额拨付至潘某某个人账户。为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项目办相关人员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对该户实施拆除。

  事发后,区委、区政府立刻进行了调查,并作出初步处理:安排专人对潘某某进行安抚,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对项目办负责人李从军给予停职检查处理;对现场表现不当的信访干部滑国军,责令其写出深刻检讨,并向广大网友道歉。

  在这起强拆事件中,网友关注焦点集中在涉事官员的态度上,指责其态度傲慢。安徽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王云飞仔细看完视频后认为,涉事官员的笑,是苦笑,也是冷漠。透过这件事,应该看到强制拆迁涉及的法律问题需要理顺,拆迁手续是否齐全、补偿是否到位、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护,应该关注拆迁本身的合法性问题。

  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宏光告诉记者,地方政府如果作出行政强拆决定,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并履行催告程序,依照法律规范行使强制权,在程序上是没有问题的。

  “在程序合法的情况下,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相对人如果不服,提出诉讼,并不影响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合肥律师王汉波说。

  政府强拆行为一直备受社会高度关注,拆迁和被拆迁的关系也往往处于“死结”的状态。有不少学者表示,公共工程建设能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是评价官员政绩的指标之一。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官员要切忌政绩观作祟,把公共利益当成侵犯他人利益的“挡箭牌”。当然,拆迁户也不可漫天要价。任何行为都要依法依规,不能碰触法律红线。□见习记者范天娇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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