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林森浩父欲解除与律师代理关系 律师称本人不同意

2015年07月08日 07:50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

  今天(7号),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的父亲林尊耀发表声明,宣布解除与上海市汇亚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志坚的委托代理关系。而唐志坚则称,林森浩并不同意这么做。

  在声明中,林父表示,唐志坚的一些辩护观点和策略以及一些工作事项与林父本人及亲朋好友的认同有分歧,唐志坚“未经我们家人同意而发布一些不利消息,对我们已经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希望唐志坚不要继续参与辩护工作,同时也不要对案件再发表任何言论。林尊耀称,自己已失去了对唐志坚的信任,因此希望更换律师,并且给唐志坚发了两次短信表达相关意愿。

  唐志坚告诉记者,在得知父亲的态度后,林森浩曾给林尊耀和最高法分别写下书面声明,称选择唐志坚继续担任其辩护律师,而目前该案辩护工作还在继续,自己也还没收到林父的正式通知。

  林尊耀表示,自己已经收到了这份书面声明,但并不能确定这是否是林森浩真实的想法,且林森浩不一定了解真实情况,因此他坚持更换律师,目前该案由由林父委托的律师谢通祥负责。

  今年6月,另一名林森浩二审辩护律师斯伟江已解除与其家人的委托协议,退出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工作。斯伟江所属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在声明中也透露,林森浩本人不同意解除与斯伟江的委托代理关系。

  唐志坚和斯伟江在二审时曾提出,复旦投毒案中死亡学生黄杨的死因不是中毒而是爆发性乙型肝炎。但上海高院最终并未采信这一说法,二审仍然维持对林森浩的死刑判决。目前该案仍在死刑复核阶段。

  此外,林尊耀称,林森浩选择认罪、捐赠遗体可能都是受到了律师的影响,而唐志坚表示,捐赠遗体是林森浩自己的选择。(记者刘星)

【编辑:叶攀】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