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女出纳为给女儿在北京买房挪4000万元炒股受审

2015年07月17日 02:03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为了挣钱给女儿在北京买套房,一家国企的出纳张某陆续挪用公司工程款4000余万元进行炒股,又贪污了370多万元工程款弥补亏空。昨天,因涉嫌犯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张某在二中院受审。

  张某今年44岁,原是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的出纳员。据检方指控,2009年3月至2013年8月,张某先后将太阳城项目、集宁项目的4000余万元工程款转入个人账户,用于购买股票。2012年9月、11月及2013年3月,张某又将230万元、43.6万元及100万元三笔工程款据为己有,用于弥补其挪用公款造成的亏损。案发前,张某已将挪用4000余万元的本金全部归还。

  法庭上,张某表示认罪,他称,自己挪用公款炒股的动机就是想为家里赚点钱,给女儿在北京买套房。“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在租房住,过的很不容易,尤其是快要毕业的女儿。”张某称,2009年3月,他开了一个股票账户炒股,一开始还赚了点,但后来就开始亏损。由于部分施工单位没有对公的银行账户,因此为方便结算,公司让张某以个人名义开了三四个银行卡,他因此想到了挪用公司钱款炒股。“5年来,我炒股票有赚有赔,但总体算来,在股市这几年还是亏了300多万元。”

  据了解,案发前,由于纪委发现了张某的问题,他才在家人的督促下到单位纪委交代问题。

  此案未当庭宣判。(记者王晓飞)

【编辑:罗攀】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