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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嫌犯关押5年证据不足获释:我没有逃也没有躲

2015年08月25日 09:0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

  14年前的一宗劫案,导致一死三重伤,警方抓获的嫌犯陈传钧到底是否真凶,在法院审判过程中既无法证实,亦无法证伪。两难境况下,广东省高院坚持“疑罪从无”,宣判陈传钧无罪。

  此前,《广州日报》披露了这一跨越15年的重大案件(详见8月18日《广州日报》A16版,以及昨日《广州日报·东莞新闻》A15版报道)。从东莞中院的两次死刑判决,到最终获释,当事人陈传钧多次命悬一线,其经历了怎样的心路历程呢?

  昨天下午,记者驱车赶赴陈传钧福建龙岩老家,专访了陈传钧。2001年案发时,他才24岁,如今,他已38岁。他说:“真是我做的,我就挺不过来了”。

  事件回顾

  ●案件

  2001年9月27日清晨,沙田一士多,店主一家一死三重伤,其中两个伤者还是孩子,一个三岁,一个才七个月大。陈传钧到过现场,在店门口喊过救命,还把自己沾血的衬衫换下。

  案发后第二天,陈传钧失踪,之后10年,警方一直在找他。

  ●抓获

  2010年4月23日,东莞警方展开清网行动,陈传钧在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镇小洋村一间食杂店被抓。警方对他做了10份讯问笔录和一份亲笔供词。这总共11份材料中,陈传钧5次否认杀人,6次承认有罪。

  ●审判

  2011年12月19日,东莞中院一审判处其死刑。陈传钧不服并提起上诉。

  2013年9月9日,广东省高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东莞中院重新审判。2014年4月15日,东莞中院改判死缓。陈传钧仍不服,再次上诉。

  今年7月28日,广东省高院终审,宣判其无罪。8月17日获释。

  ●关键

  法院疑罪从无,是因关键证据的缺失。现场提取到的铁锤、衬衫因没有进行血迹、毛发等痕迹物质提取、鉴定,且随后原物遗失。

  ●后续

  陈传钧目前无罪,不等于该案的犯罪行为和刑事责任消失。一旦出现新的弥补和完善,司法机关可再次启动司法程序。

  高院释疑:有悖常理不等于有罪

  陈传钧在案发后失踪十年,没杀人为何要躲十年呢?对此,高院也进行了解释。

  “陈传钧关于为救助而抱了被害人方允崇导致衬衫沾血、因害怕别人认为是其作案而在现场更换衣服并于第二天回老家的无罪辩解,虽与一般人的常态不同,但与本案其他证据无根本冲突。因社会个体之间存在的思维、行动等方面的差异及多元化,不能以常态覆盖非常态的存在,不能排除其无罪辩解的情形在现实中出现的可能。”

  “原判作出陈传钧在诉讼过程中表现冷静,因此不可能未作案却惊慌换衣及逃回老家的推断,系不周延推断,难以强化证据”,高院解释,“其无罪辩解虽有违背常理之处,但例外也属客观世界之常有,常理之悖不足以成就定论。”

  广州日报记者对话陈传钧

  1.过去十年:我没有逃也没有躲

  广州日报:虽然高院在无法证实亦无法证伪的情况下,判了你无罪,但我还是想问一下,你到底有没有杀人?

  陈传钧:如果这个事情真是我做的,这几年(指被关押的5年)我可能都活不过来了。正是因为我清楚这个事情不是我做的,加上家人对我的信任,这几年才能挺得过来。

  广州日报:既然你没杀人,那为什么在案发后的第二天你就跑了呢?

  陈传钧:我怎么跑了?我们做工地的,做完一个地方,没有事做,肯定得另外找一个地方,没找到地方做事的话就回家,这很正常啊。

  广州日报:那案发前你在沙田那个工地做了多久了?

  陈传钧:刚过去,没多久,到沙田就是一个很简单的活。我本来准备做完就回家的,因为那时候儿子快过周岁了。

  广州日报:那你的意思你不是逃跑,既然不是逃跑,为什么之后的十年,你都躲起来不回老家呢?

  陈传钧:谁说我躲起来了?我哥哥、老婆口供上确实说过我那十年都没回老家,但那只是口供上说的。但见过我的人都知道,我每年都会回去。

  广州日报:那你这十年是怎么过的,都去过哪些地方?在做什么?

  陈传钧:还是在工地做泥水工啊,这本来就算是我的一门手艺,就靠这个养家糊口。我一般都在福建干活。我们做工地的,这个城市没事做,就会跑到另外一个城市,做一个月换一个地方也很正常。

  广州日报:我听说你后来还开了一个小店,那是什么时候?

  陈传钧:小店应该是在2008、2009年的时候开的,那时是想把儿子带出来读书,一家人就想在龙岩市定居下来。

  广州日报:你有没想过,这十年中警察会来找你、抓你吗?有担心过吗?

  陈传钧:没想过。我是这样想的,这个事情不是我做的,警察迟早会搞个清楚。

  广州日报:那这十年中,你听见警车的声音,看见警察,心里害怕吗?

  陈传钧:我害怕什么呢?我又没做过亏心的事。

  2.回忆现场:见过的最血腥场景

  广州日报:案发那天你进店时,有没有看到凶手?

  陈传钧:我进去时,店铺里面一个人都没有,因为之前跟老板熟,所以才进去看一下。结果一进去就看见老板、两个小孩身上都是血。

  广州日报:判决书中提到,你当时还去扶老板?

  陈传钧:我当时确实有去扶他,当时店老板没有死,我进去以后,他好像在朝我招手。扶他的时候,衣袖上就沾了老板的血。老板满头满身都是血。那是我见过的最恐怖最血腥的场面,现在想起来仍很害怕。

  广州日报:我看笔录说,当时你还换了一件衣服,把自己的衬衫脱了,换了件老板的短袖。那么害怕的情况下,你怎么还想到换衣服呢?

  陈传钧:确实是,老板的血弄到我衣服上。我把衣服换下来,还穿了老板的衣服鞋子走了。

  广州日报:这样的行为是不是有点有违常理?

  陈传钧:当时我也是第一次经历这么暴力的场面,我走过去确实也是想帮他们一下,没想其他事情。

  3.将来:还没来得及去想

  广州日报:案发后不久沙田警方就对你进行了网上追逃,怎么你去派出所办暂住证会没事?

  陈传钧:我也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只是被这个事情牵扯进来。在这个案子里,我也是受害者。

  广州日报:你被警方抓获后,做过10份笔录,还有一份亲笔供词,其中有6份承认自己有罪,有5份又否认杀人,这是怎么回事?

  陈传钧:很多事我不想再回忆,有时人由不得自己。

  广州日报:现在出来了,有想过将来吗?

  陈传钧:还没来得及想。与世隔绝了五年,很多东西我还不适应。

  广州日报:之前你说准备申请国家赔偿,有算过能拿到多少赔偿吗?

  陈传钧:还没有,交给律师去弄吧。该怎么赔就怎么赔,我不会狮子大开口。

  广州日报:高院在给媒体的通报中说,虽然现在你无罪释放了,但将来如果有更新的证据,还可能重启司法程序,你担心吗?

  陈传钧:我知道,但我不担心,因为我根本就没有杀人,有什么好担心的?(文/记者汪万里 图/记者卢政)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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