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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基层法院快审企业破产案

2015年10月13日 12: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宁德10月13日电 (罗彦霏 叶茂)公司经营不善、资不抵债陷入困境,负债高达2000万元人民币。福建福安市法院13日披露,该院金融庭审结首例企业破产案件,终结某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福安市法院相关负责人13日称,这是该院金融庭成立以来受理的第一起企业破产案件,也是审理期间较短的一起破产案件。

  据介绍,福安市法院裁定受理此案后,迅速指定清算组为管理人,并督促管理人高效行使职权,积极配合市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管理人对该公司进行了财产清点和债权债务清理,同时对债权进行了催收和财产的处理变现。

  经刊登公告并告知债权人、债权申报,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对有关债务人财产、债务、经营状况等进行决议,到会债权人对审计报告等相关情况均无异议。因该公司现已无财产可供分配,故裁定宣告该公司破产,并宣告终结破产程序。

  此次该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福安市法院金融庭仅用了50天的时间,帮助企业破产清算并有序退出市场,裁定确认无争议债权1020万元。

  在金融纠纷日益增多的情况下,福安市法院于今年8月挂牌成立宁德市首家金融审判庭,审理金融借贷合同、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储蓄存款合同等涉金融案件;以及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等与破产有关的案件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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