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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一监察局长违规办女婚宴 收礼金8千被处分

2016年03月21日 08:4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 

  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不久前通报了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其中,伊春市红星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王太平因违规操办女儿婚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引起社会关注。

  2015年6月6日,王太平女儿婚礼在红星区某酒店举行,共办酒席22桌。几天后,伊春市纪委就接到省纪委的《信访转办单》,内容涉及王太平为女儿大办婚宴的情况,市纪委随即进行调查核实。

  “这是男方那边自己操办的,娘家参加的只有我们两口子和直系亲属十多个人。”王太平对市纪委的工作人员这样解释当天的情况。

  但是,根据调查,早在正式婚礼之前,王太平就曾分别于2015年3月26日和4月3日两天,在红星区某酒店各设酒席10桌,用来招待亲朋好友。“现在要求这么严,作为监察局长,我怕影响不好,就没通知自己的同事。”王太平说。通过逐一谈话了解,调查人员发现王太平确实没有邀请区纪委同事,红星区纪委工作人员也都没有参加他女儿的婚宴。

  去年6月6日的22桌酒席花费近7000元,都由王太平妻子结账,王太平夫妇收受礼金共计8000元,违反了黑龙江省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喜庆宴请的规定和标准,造成了不良影响,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但鉴于王太平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说明情况、承认错误,且未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礼品礼金,最终,伊春市纪委对其从轻处理。(本报记者 徐大勇)

  【执纪者说】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王太平本应带头守纪,但他却心存侥幸,钻空子、搞变通,以风俗、面子为借口多次为女儿办婚宴。即便不算后来与亲家合办的22桌,王太平自己也为女儿办了20桌。知纪违纪,必然会受到纪律严惩。希望这件事能引起大家警醒:打铁还需自身硬,执纪者莫违纪、灯下黑必被查。

  ——伊春市纪委 张洪涛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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