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人”愿走关系帮办理残疾证 30余次骗12万多
2016年04月13日 09:34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
抓住他人迷信“能人”的心理,以帮忙办理残疾证需要打点和交纳押金为由,先后30余次骗取12.64万元。近日,经湖南省醴陵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继祥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5年6月初,张继祥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害人刘某。当得知刘某及其家人打算找人帮忙办理一级残疾证时,张继祥便打起了骗钱的主意。他谎称认识残联的工作人员,可以为刘某及其家人办理一级残疾证获取补贴。自2015年7月5日至12月2日,张继祥以办证需要经费及交纳押金为由,先后30余次从刘某处骗取现金12.64万元,所骗现金均被其挥霍一空。
发现上当受骗后,刘某于12 月2日报案。张继祥被抓获归案后,赔偿了刘某12.64万元,并获得刘某的谅解。
(郭秀峰 刘飞良)
【编辑:高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