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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母娘违规领救助金 村支书滥用公权受处

2016年05月30日 16:55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 

  楚天金报讯(记者赵贝)省纪委“每周一案”昨日通报一起违纪案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一村支书李某滥用公权,违规将未受灾的岳母等5人列为救助对象,领取“冬荒”“春荒”金,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去年1月,为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春期间生产生活困难,李某所在村收到上级政府安排2014年冬荒资金25200元、2015年春荒资金4500元,发放给受灾困难群众,全部直达个人一本通账户。

  在确定该村救助对象时,李某将其岳母,副村支书、副村主任张某的女儿,以及与其关系较好的3个组长等五人列为冬荒救助对象;此外,李某还将其岳母列为春荒救助对象。

  经群众举报,纪委查实,李某在安排该村冬荒、春荒资金时,违规将未受灾的其岳母等5人列为救助对象。

  省纪委指出,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在分配救助金时,将不符合条件的亲属和朋友列为救助对象,优亲厚友,为亲属和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破坏了社会公平,侵害了群众利益,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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