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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信号灯路口撞车应如何处理 两类交通事故频发

2016年06月08日 09:48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 

  没有信号灯的路口,两辆车急着通过发生碰撞;右转弯车辆不让行,将直行的骑车人撞倒。最近一段时间,这两种交通事故频频发生,昨日,事故交警专门就典型事故案例进行解析,希望能给广大车主提供帮助,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 扬子晚报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谢逊 任宇辉

  无交通信号路口两车相撞

  事故发生在浦口区明江路和明新路交叉路口,此路口位于明发滨江新城小区内部,所以没有设置交通信号,明江路为南北走向,明新路为东西走向。一辆出租车沿明江路由北向南直行至该路口时,撞到了一辆沿明新路由东向西直行的小轿车,双方驾驶员对事故责任争执不休,都觉得是对方的责任。其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在无交通信号路口要让右侧道路的来车先行,最高人民法院又对这一规定做出了司法解释,即双方车辆都是直行的前提下,让右先行。这起交通事故中,出租车位于小轿车的右侧,有优先通行权,所以小轿车司机需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很多交通事故都是因为相互争抢而引发的,尤其是在一些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驾驶员丝毫不理会侧面车辆,随意穿行,这样很容易引发事故。

  右转车辆撞倒直行骑车人

  大厂新华路建民路口,一辆由南向东右转弯的白色轿车撞上了由南向北直行的电动车。接到报警后,十大队事故交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理。这起事故中,白色轿车向右转弯时,对右侧道路情况观察严重疏忽,未让直行电动车先行,导致事故发生。无独有偶,光华路一处加油站路口,一辆中巴车在右拐弯进加油站时,由于视线盲区,再加上观察不慎,将一辆直行的电动车带倒,导致人员受伤。交警表示,路上时常看到一些车辆、行人习惯性遵循“先来先走”的规则,谁先占道,谁先过,往往导致此类事故频发。

  交警提醒:车辆在拐弯的时候,针对转弯盲区要提前看、多观察。此外,经过路口时减缓车速,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一定要确保安全再通过。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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