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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遭撕裤”夺手机律师:未作秀 拒法院道歉

2016年06月12日 02:09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 

  “遭撕裤”律师:未作秀 拒绝法院道歉

  已向南宁检察机关提出刑事控告,自称“没有任何过分过当言行”;此前联合调查组通报否认存在殴打行为

  因为一张照片,37岁的广西律师吴良述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照片中的吴良述,头发齐整,拎着皮包,如果不是敞开的衬衣和被撕扯至露出大半条右腿的西裤,他看起来就像任何一个普通上班族。

  吴良述告诉新京报记者,照片拍摄于今年的6月3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大门口。在此之前,青秀法院的信访室内,法警与吴良述因检查手机发生争执,渐至冲突。事件发生后,南宁市成立了多部门联合调查组,并公布了调查结果:一方面,承认当事法警确有“滥用强制手段的行为”,并向吴良述公开赔礼道歉,而另一方面,则坚称法警并无伤害故意,“不存在殴打吴良述律师行为”。

  吴良述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事并不是炒作。对于联合调查组的结论和道歉,自己一概不予接受,并且已经向当地检察机关提出了刑事控告。

  新京报记者多次尝试联系青秀区法院院长林中材,未获得回应。 此前,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员回复称,事件具体情况以联合调查组公布的调查结果为准。

  1 双方为何产生争执?

  因检查手机产生争执,“并没有在现场承认录音行为”

  6月3日,南宁青秀区法院发布了“关于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良述到青秀区法院办理业务的事情经过”的通报。通报称,吴良述律师到诉讼服务大厅申请立案,因涉及管辖问题需进一步审查,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告知吴良述不能当场立案,吴良述听后情绪激动,在立案大厅大声嚷嚷。

  鉴于这种情况,窗口接待人员告知吴良述如对窗口接待有意见可向信访部门反映。随后吴良述来到立案信访室,立案信访室工作人员告知吴良述案件材料已经接收,待立案庭审查后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吴良述不服,后到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通报称,在接访中,吴良述承认对法院进行录音录像,法警大队安保人员因担心吴良述已对审判区域和审判人员进行录音录像,即到信访接待室动员吴良述主动打开手机进行检查。

  按照吴良述的说法,当其递交相关材料后,获得了对方“不在管辖区内”的回复。由于吴良述坚持索要收件回执,遂被一名法警带往信访室内登记。信访室内一名女性法官在查看吴良述带来的材料后,依旧坚称其“不在管辖区内”,并不予出具收件回执。

  吴良述告诉新京报记者,由于当时自己的手机和档案袋并排放在桌上,当事女法官怀疑他正在录音,并提出检查他的手机。

  一面坚称自己没有录音,一面对“检查手机”的正当性提出质疑。争执由此产生。

  “整个过程我没有大声喧哗,没有情绪激动,相反是当事法官态度粗暴,不耐烦。这一点,监控中体现得很明显,事后南宁政法系统很多领导都看到了录像。”

  针对通报中“承认录音录像”说法,吴良述予以否认,“我没有承认过。”“事发半小时后,由于并未发现录音,法警将手机交回。”

  2 是否存在殴打行为?

  官方通报与当事人表态不一致

  上述通报称,经过半个多小时沟通后,吴良述仍不配合,法警即对其进行强制检查手机,吴良述见状,将手机放到裤袋里,双方因此发生拉扯,拉扯中,吴良述紧捂裤袋,导致吴良述的外裤脱线。

  青秀区法院发布通报的四天后,南宁市中院公布的联合调查组初步结果称,“确认本起事件系律师到法院立案过程中因法警滥用强制手段引发的事件”,但坚称当事法警“并没有伤害的故意,不属于殴打”。

  到底是否存在暴力行为?根据吴良述的说法,两名法警先后对其使用了搬弄身体、勒脖子、捂嘴等手法,手机从裤袋飞出,屏幕随即碎裂。而在冲突中,吴良述的裤子被扯烂,身体出现多处抓痕。

  裤子扯烂是因为“外裤脱线”?吴良述说:“我的裤子从腰带位置起就被扯烂,怎么会是简单的脱线?这种说法,我不能接受。”

  3 解衣拍照是作秀吗?

  “衬衫是别人叫我解开并拍照,不是主动要求”

  当吴良述迈步走出法院大门时,等候在外的亲友拍下了多张其衣衫褴褛的照片。随后,这些照片连同在青秀法院信访室内发生的冲突,开始在网络流传。

  吴良述相关照片热传之后,也引发热议。青秀区法院通报还提到一个细节,即吴良述裤子撕裂因拉扯中导致“外裤脱线”后,法警大队教导员曾拿来一条新裤子让其更换,遭到其拒绝。

  不少网友据此质疑,吴良述作秀成分居多:一是刻意衣服不整,二是还在法院门前拍照留存后上传网络。

  吴良述对新京报记者回应,“当时我认为事情没有解决,现场的法警也缺乏解决问题的诚意;其次,他们拿来的是一条法警的制服裤子,我为什么要穿一条这样的制服裤子出去?”

  对于网上猜测的“解开衬衫夸大影响”的做法,吴良述也予以否认,“上衣原来也是被扯得乱七八糟的,上面有脚印。因为法院里很冷,我把衬衫扣子扣好了,后来律师协会的人来了,又叫我把扣子解开,然后拍照。”

  那又为何在法院大门拍照呢?吴良述称:“照片是我在门口的那些亲戚朋友拍的,我那时刚从法院出来,还没有走下台阶,很多人就开始拍照了,不是我主动要求拍的。如果是我的责任,我会承担。但是在这件事情里,我认为我没有任何过分和过当的言行。”

  “是不是炒作,大家各有评判吧。实际上很多媒体提出了采访要求,我几乎都拒绝了。如果我是为了炒作,应该到处去接受媒体采访才对吧!”

  4 为何不接受道歉?

  “事实还未查清不会接受道歉”

  吴良述介绍,当天中午,律协工作人员到后,青秀法院院长也来到信访室。在了解相关情况后,这位院长就法警的行为向吴良述表达歉意。

  6月7日,南宁市中院公布的联合调查组出具的意见书中,提出了包括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依法出具接收立案材料的凭证,并依法及时告知立案审查结果;南宁中院启动责任调查程序,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向社会通报结果;青秀法院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青秀区法院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及合法权利等在内的五点处理意见。

  昨天,吴良述向新京报记者回应称,在回看了现场监控后,自己坚信“没有任何过当言行”,对于联合调查组的意见和法院的道歉,他一概不予接受,并已向青秀区检察机关提起对当事法警的刑事控告。

  “每天都接到各种各样的电话,很多人来打招呼,希望我接受调查结果,接受道歉。应付这些电话我已经筋疲力尽,所以至今没有再投入工作。”吴良述说:“现在事实还没有查清楚,对于当事人还没有清晰的处理决定,这种情况下就让我接受道歉,我是不能接受的。”

  吴良述说,将继续维护自己的权益。“事发第二天,我就向检察机关提出了对法警的刑事控告。我的诉求就是公布事实真相,客观公正地给出处理结果。”

  新京报记者 王煜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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